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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人民法院200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03-03-28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2002年3月28日在丽水市莲都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院长 郑耀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01年,区人民法院根据区人大十二届六次会议关于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工作重点,积极围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立足实际,不断深化审判改革;着力加强教育,全面提高队伍素质;重视强化管理,树立人民满意形象。全院各项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又取得了新的成效,切实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一、审判工作有了新的起色

法院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主要是通过办案来实现的。集中精力抓好办案,通过办案严惩犯罪、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仍然是区人民法院的工作重点。全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3234件(含旧存102件),同比上升14.7%,审结3052件,同比上升9.5%,审结率为94.5%,人均办案57.6件,比上年增长20.6%。

(一)刑事审判坚持“严打” 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犯罪分子。全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21件649人,同比分别上升47.3%和51.9%,办结407件626人,审结率96.7%。在生效判决中,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85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45人,缓刑78人,拘役44人,单处罚金9人。年内精心组织审理了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尹戈职务侵占、卢克瑞、“灯塔帮”聚众斗殴等重大案件,以及叶会福(原地区农药厂厂长)、胡威(原浙南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麻祥兴(原飞雁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春富(原丽水市制革厂厂长)等经济犯罪案件,一定程度上震慑了犯罪。为确保严打斗争不在审判环节贻误战机,我们始终突出“快”,做到当天收案、当天立案、当天送达起诉书副本,平均结案时间控制在20天以内,当庭宣判率达到了95.1%,象尹戈、卢克瑞等案件从收案至宣判都只有13天。同时,也十分注重打得“准”,严格把关,确保案件质量,杜绝不合格案件“搭车”,曾对两起聚众斗殴案依法不予定罪。省法院在通过阅卷、走访等方式检查了我院的“严打”工作后,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二)民事审判注重调节 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2686件,同比上升11.5%。办结2602件,同比上升6.4%,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16899.43万元。切实发挥了民事审判的调节、保障和服务作用。

努力维护社会秩序,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职责,法院在人民群众中公信度的提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事审判工作。为了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切实提高息诉服判率,我们着重在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质量上狠下了功夫。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已降至25.3天,二审改判率也有了明显的下降,尤其是公正、高效地审理了“联华超市系列案”和1888户瓜农的“黑金刚”种子赔偿案,充分展示了我们维护法律尊严,保障群众利益,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审判作风。适时总结得失,审慎、规范破产案件的审理,更是依法支持和保障了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也为稳妥安置职工作出了努力,如在飞雁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的破产审理中,积极为“飞雁”重新飞翔创造条件,在全市首次成功组织了对知识产权——飞雁商标的公开拍卖。

(三)行政审判积极拓展 既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24件,并全部审结。日常工作中,体现“精力在办案,功夫放案外”,在认真办好案件的同时,走出法庭,深入基层,通过集中讲课,个别走访和发司法建议等方法,为有关单位和部门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提供服务和帮助。

(四)审判监督开创局面 由于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的原因,我院处理申诉和审理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工作在较长时间内相对滞后,2001年我们完善了机构,专门组建了审判监督庭,充实了力量,基本清理了各类申诉和审监案件,一些有关部门多次督办,久拖未处的案件如刘财平申诉案等均已办结。审判监督工作开始迈入正轨。

二、执行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我们把执行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全年执结案件1789件,同比增加28.5%,结案率达91.3%,超期限案件降至 12.9%,低于省院规定比例,未执结案170件,在收案数增加了 23.5%的情况下,未结案数却下降了21.7%,基本扭转了执行工作被动的局面,成为浙江省首批30个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之一。

对执行工作,我们一是摸清了底数。在3月份,对历年积压的所有执行申请,进行了清查,并将清理出来的426件案件全部予以立案,从4月份开始,执行案件一律由立案部门统一审查立案,各审判庭包括人民法庭不再办理案件执行,实行了审执的完全分离。二是充实了力量。执行干警由原来的11名增至19名,占了全院干警总数的22%。执行人员的文化程度、年龄结构等都进行了优化。三是加大了力度。在城区先后五次开展大规模的突击行动,在乡镇采取蹲点的办法,还在8月和11月组织了两次“执行月”活动,用足、用好法律规定的各类强制措施。四是规范了行为。强调依法、文明办案,正确处理强化执行力度与注重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五是扩大了宣传。以宣传车广播,报纸、电视、电台通告,发送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执行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执行工作舆论氛围,使“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群众认同感逐步增强。

三、队伍建设有了新的进展

队伍是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维护群众利益,树立良好形象的决定性因素。我们围绕清正廉洁和提高素质,切实加强了干部队伍的学习教育。

(一)扎实开展“学教”活动 根据区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从5月底至9月,我们结合本院实际,扎实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暨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整顿班子、整顿纪律、整顿作风为主要内容的“一教育三整顿”活动。由于领导重视、动员充分、计划周密、指导督促有力,并坚持把深化学习讨论贯穿全过程,把整改工作贯穿始终,注意以实带虚、虚实结合,整个活动取得了明显的实效,得到了市区“学教”检查组“严、深、实”的评价,通过“学教”,提高了干警的思想理论水平,对照检查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落实一系列的整改措施,提高了队伍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业务水平。“假如我是当事人”、“满意在个案”等主题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的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观念,进一步转变了司法理念,勤奋、清廉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着力抓好业务培训 在继续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高学历进修学习的同时,注意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岗位练兵,以全面提高法官的执法水平,目前,在岗参加提高学历教育的干警有26人。年内坚持了星期一晚上集中学习的制度,邀请有关专家授课,对绝大部分审判员进行了庭审考核、讲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四、法院改革有了新的推进

(一)深化繁简分流,建立了大民事审判格局 撤销了经济庭,按照案件繁简设立了民一、民二庭,建立了合理的案件分流和分配制度,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目前简易程序适用率已达80.3%。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最大限度地克服了因诉讼迟延造成的时间和成本浪费,切实提高了效率。

(二)实行流程管理,建立了大立案格局 设置了立案大厅,实行柜台式一条龙服务,立案审查、登记收费、开庭排期一次性完成,既加快了立案速度,又提高了准确性,更方便了群众诉讼。全面落实了立审、审执和审监的完全分离制度。建立了由立案庭从不同角度和侧面对审理期限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位一体监督的流程管理制度,杜绝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缩短了办案期间。目前,立案庭作为法院“窗口”、“审判枢纽”的地位已经确立,并发挥着其应有的功能。而从领导到干警日益重视信访(全年共处理群众来信344件,接待来访1024人次),努力形成部门职责上分,思想上合,业务上分,管理上合,体现交流密切、上下联动、立体交叉的信访格局,又使得大立案的作用更加全面、完善。

(三)执行分权运作,建立了工作新体制 7月份,我院在全市率先成立了执行局,统一指挥、组织、安排本院的执行力量、执行活动。执行局下设的执行裁判庭和执行大队,分别履行执行命令权、执行裁判权、执行监督权与执行实施权,从机构和机制上保证了执行的公开、公正和应有的力度。

(四)努力方便群众,推行了巡回审判定期制 自6月份开始,每月固定时间在各乡镇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受理告诉,开庭审判,接受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

(五)优化力量配置,进行了内设机构调整 为机构改革作好了充分准备。本着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警双向选择和审判长的选任,合理配置了各部门人员力量、结构,提高了队伍战斗力。

(六)探索管理模式,试行了委员会管理格局 分别设立了由各层次人员组成的审判、法官教育培训和司法行政三个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全院干警的集体智慧,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干警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程度。

五、监督管理有了新的提高

(一)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补充、修订了包括会议管理、干部管理、纪检监察、审判管理、执行管理、事务管理六方面的共68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供干警学习、执行。为确保制度的贯彻落实,实行了“每周由一位院领导进行巡查”、“每周全院各部门工作汇报和讲评一次”、“每月对全院各部门工作考核一次”等“七个一”工作制度,并在各部门内部建立了工作日志制度。

(二)加强了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 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在各业务庭设立了廉政监督员,向社会公开干警自律状;对有反映的人和事严肃认真查处,年内对8位干警作出了不同程度的处理。强化违法违纪责任和差错案责任追究,对8件案件的审判组织进行了责任追究;实施随案评议制,随案发放了3000余份执法执纪监督评议表,自觉接受案件当事人的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建立了法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努力使干警做到管脑不昏头,管心不忘本,管嘴不贪吃,管手不乱拿,管脚不错走,管眼不瞎看,管耳不背时。

(三)加强了行政事务工作 信息宣传工作有了新的提高,在全市考核中,名列第一;司法警察工作在保障庭审、机关安全和送达文书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被上级法院授予优秀司法警察大队称号;档案完成了升级达标;办公的科技含量有了新的提高,干警的办公条件又有了新的改善,缺少审判法庭的状况也得到了暂时解决。

各位代表,在新世纪开局之年,区法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紧紧依靠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和全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正视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困难。对法院来说,人民满意的是司法公正,人民不满意的就是司法不公正。法院建设的重点在于确保司法公正,其难点也在于如何才能确保司法公正,对此,我们尚不能始终如一地坚持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履行职能仍有些片面,受长期以来不告不理观念的影响,主动服务意识还不够强,审判促建设,法官为人民的措施仍不够具体、全面;“制度明确有章可循,执行严格违章必究”的程度仍不高 办案不廉、质量不高、办案拖延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有效监控仍然不足,工作运行机制尚不足以完全保公正;一些干警缺乏群众观念 在通过办案等审判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上缺少真心和诚意,便民、利民、为民措施落实不到位,有些案件缺乏对群众意见的必要了解,处置不够灵活,“书生”办案、办“书生”案的现象未能完全避免,尤其是态度蛮横、简单粗暴、举止不雅、形象不好等不文明执法的现象依然存在;从案件质量等审判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说明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还有很多薄弱环节 心齐气顺的程度还不高,无论是从严治警还是从优待警都还存在不够,如法官树公心、保公正、求公认、做公仆的职业道德教育,执法水平的提高,开拓创新、责任意识等都仍需加强。这些问题和困难的存在,虽有客观的因素,但主要的还是缘于我们自身在教育、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疏漏,对由于我们自身工作原因影响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的情况,我代表区法院向各位人民代表表示道歉!

法院的全部工作必须围绕公正司法展开,公正司法体现在人就是法官形象要好,体现在事就是案件质量要高。无论是对人还是对事都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继续作出不懈的努力。

各位代表:

新的一年,区人民法院将坚定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努力“培育莲都好法官,创建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法院”。所谓培育莲都好法官,就是通过努力,在莲都法院建设一支遵守公序良俗,抵御污染洁身自好;熟悉审判业务,广博学识掌握技能;虔诚信仰法律 ,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崇尚严谨作风,谦虚精细善察善辨;保持身心健康,勤勉为民无私奉献的法官队伍。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将采取三项措施:一是以德倡善强内敛 突出职业道德培养,加大学习教育的力度,培养法官以善良为本的高度职业道德修养,使之聚集内心巨大的“自控”力量,产生无形的自我约束力,以自觉抵御各种诱惑,清廉司法。二是以法求专重技能 突出专业素质培育,加大培训实践的力度,提高全体法官的执法水平,力求每个法官在“想”与“说”、“做”与“写”等蕴藏着知识水平,涵盖了审判职业技能的四个方面都有新的提高,使业务水平和能力有明显的突破,不因业务能力和水平影响司法公正和效率。三是以制保序促规范 突出制度措施的落实,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依制度来规范和管理法官和法官的工作,以改革的精神,全面抓好已有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具体工作中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规范审判组织 完善审判长的选任和考核机制,建立以合议庭和独任庭为中心的审判负责制,强调院、庭长通过主审和听审案件进行工作指导和质量把关。争取推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

第二,加强审判管理 争取建设审判管理自动化系统,加强审判各环节的有效监控,推行庭前准备制度,将庭前准备程序化,既指导当事人举证,又依职权取证,既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又开展必要的庭前调解。深化裁判文书改革,注重阐述判决理由,增强说服力和判决结果的社会公信度,裁判文书署名实行签章制,试行在裁判文书中公开评议过程和直接表述当事人的争议事实,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裁判文书。

第三,增强服务意识 把法院建设成为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单位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一个现实问题,要切实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强调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在完善和规范乡镇巡回审判定期制的同时,探索并实践社区服务的途径和方法。

第四,保持执行力度 进一步优化执行组织,推行执行长选任制,实行从独任执行为主到合议执行为主的转变;进一步改变执行方式,围绕结案全方位开展工作;进一步增强执行透明度,实现从不公开、不够公开到完全公开的转变,切实保持执行工作动态平衡的良性循环。

第五,重视人才培养 以司法职业道德培养、司法实务技能训练、新知识的补充与更新为重点突出法官培训,确保每个法官年内至少有七天的脱产培训;继续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加强横向间的学习交流;努力提高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第六,完善监督制约 继续探索以实现司法公正为目标,以制约审判全过程为重点的长效机制,形成内外结合、纵横交错的监督网络,推行法官日志和警诫明示制度,努力营造“不能犯、不敢犯”的实际效果。在继续落实好法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的同时,建立法官联系政协委员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七,强化物质保障 理好财,管好车,做好事,为全面完成审判任务提供服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区人民法院将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遵守司法礼仪,保持清正廉洁,约束业外活动,继续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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