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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人民法院200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03-04-17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院长 郑耀汉

各位代表:

我向大会报告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区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的五年,是我区创一流业绩、建莲都强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突出成绩的五年,也是区人民法院在党委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审判工作长足进步 ,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五年。五年来,法院改革持续推进,审判机制逐步完善,法官队伍不断成熟,司法环境渐趋优化,较好地完成了维护稳定、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的司法工作任务。

一、审判职能全面强化

审判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中心。五年来,区法院审判领域进一步拓展,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结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各类诉讼案件逐年上升,共计13343件,比上五年增加了88.3%,年平均审结率95.1%,2001和2002年案件审结率已超过了97%。

依法惩治各类犯罪 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671件,比上五年增加51%,判处犯罪分子1941人,其中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73人。刑事审判中,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思想,依法严惩“灯塔帮”聚众斗殴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和尹戈虚报注册资本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的决策部署,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1件,判处麻祥兴、吴春富等腐败分子84人,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进行;严惩利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活动,审结此类案件3件3人。在近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中,既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突出打击重点,又坚持依法文明办案,注重宽严相济,确保案件质量。积极开展预防犯罪,努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依法调节民事关系 过去的五年,是我国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区法院强化用法律手段调整社会经济关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共审结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11472件,解决诉讼标的10.8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99.3%和378%,其中审结企业破产、股份制改造等过程中引发的案件38件,支持和保障了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审结各类金融纠纷案件3012件,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完善;审结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27件,保护了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312件,推动了市区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229件,保护了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了良好道德风尚。对联华超市、1888户瓜农“黑金刚”种子案、老竹香菇案等群体性诉讼和矛盾易激化案件,能耐心说服,细致疏导,精心审理,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稳妥审理行政案件 审结行政案件139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623件,同比上升90.5%,其中撤销、变更和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31件,占22.3%;维持行政决定的28件,占20.1%;由于行政机关变更行政决定等原因原告撤诉的80件,占57.6%。在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通过专题辅导、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加强行政指导,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规范行政提供帮助。

逐步规范审判监督 积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引导和帮助群众通过正常途径解决纷争,五年来共处理来信855件,接待来访2247人次。认真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坚持有错必纠,共审结审判监督案件61件。审判监督工作逐步迈入正轨,审判监督职能日益得到加强。

二、执行工作不断加强

执行是人民法院的硬任务,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加强执行工作既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和权威的需要。五年来,区法院不断加深对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强执行工作的力度,根据中央(1999)11号文件精神,逐步形成了“一穷尽、两分离、三规范”的执行工作思路,在不断规范流程管理、规范执行行为和规范对执行干警教育管理的基础上,将执行准备与强制执行的程序相分离,将执行裁决与执行实施的权利相分离,对已经掌握的被执行财产线索,穷尽所有的调查方法和手段,对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可采取的强制性措施都予实施,对已查明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都须强制执行。通过开展执行宣传,深化执行改革,严格执行纪律,采取集中执行、分片包干、建立110联动等方法,致力于缓解执行难。五年共执结案件7023件,执行标的2.7亿元,分别比上五年增加了182%和174%。2002年案件执行率已达92.46%,比97年提高了近17个百分点,近两年还清理了历年中止案件910件。2001年底通过了省法院首批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的考核,并被省院确定为全省两个规范化执行试点法院之一,执行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三、法院改革稳步推进

法院改革是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的客观要求。区法院根据《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规定,结合实际勇于实践,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经过五年努力,初步形成了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和特点,体现现代司法理念的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审判方式逐步完善。全面推行以公开举证、质证、辩论、认证、裁判为主要内容的新庭审方式,使庭审真正成为审判的中心;推行庭前证据交换,落实民事、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保障程序公正;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提高诉讼效率;落实合议庭和独任法官职权,充分发挥审判组织作用;强化法官主持和居中裁判职责,提高驾驭庭审能力;改革和规范裁判文书,增强逻辑性、说理性,展现裁判公正;使用法槌,规范庭审活动中法官的言行举止,树立司法文明形象。二是审判机制不断创新。全面落实立审、审监、审执分立制度,实行大立案和排期开庭,强化了办案的监督制约机制,方便了群众诉讼;推行案件审判流程管理,确保司法活动各环节协调有效运行;完成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建立民事审判新格局,调整人民法庭设置,推行乡镇巡回审判和社区法律服务定期制;规范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以独立、公正、公开、高效为主要内涵的审判机制逐步建立。三是执行体制基本理顺。组建了兼有行政领导职能和司法裁决职能的执行局,下辖执行监督庭和执行大队,分别履行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形成了执行分权制约机制,保证了执行程序更加严密,执行效果更加明显。四是内部管理日趋规范。推行审判长、执行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实施竞聘上岗和双向选择,以考试考核公开选调干部,全面完成法官等级评定,有效配置人力资源;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岗位考核,加大责任追究,重视制度建院,强化内部制约,认真办理建议、提案,落实法官联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使主动接受监督制度化。

四、队伍建设成效初现

根据严格法官职业准入,强化法官职业意识,培养法官职业道德,提高法官职业技能,树立法官职业形象,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完善法官职业监督的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任务,区法院始终坚持不懈抓队伍,并将提高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强化班子自身建设置于首位,突出政治素质培养,认真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开展“三讲”学习教育、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一教育三整顿”等活动,坚持以德倡善强内敛,树立现代司法理念,改进审判工作作风;突出专业素质培育,坚持以法求专重技能,加强法官业务建设,不间断地举办各类业务培训,开展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目前,区法院本科以上学历已占在职人员的47.2%,比五年前提高了34.5个百分点,法官业务素质有了新的提高,为公正司法提供了基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各项廉政制度,法官在抗得住诱惑、抵得住说情、顶得住压力、管得住小节等方面又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增强,法官形象不断改善,法院公信度得到提高。五年来,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法官和先进庭室,其中毛朝东等19名法官先后荣立二等功或三等功,法警大队等11个庭室受到了省、市法院的表彰,区法院也于2001年被省高院授予“人民满意好法院”称号,在2002年度全市法院考核中名列第一。

五、物质装备明显改善

在党委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1999年完成了审判办公大楼建设和碧湖法庭改造,“两庭”建设迈上新台阶,办公、办案条件明显改善。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在审判工作中得到应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去年和浙江大学等联合开发信息化管理软件并建成局域网,使司法活动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的工作历程,我们深切地体会到:要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就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必须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必须聚精会神抓审判,一心一意谋公正,始终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必须提高队伍素质,树立法官清正廉明的良好职业形象。同时要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在依法前提下,审判和执行都要充分考虑社会影响,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正确处理抓好审判与抓好队伍、改革的关系,审判是中心,队伍是保障,改革是动力,把法院改革与办铁案、强队伍作为有机整体,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正确处理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与形象公正的关系,实体公正是根本,程序公正是保障,形象公正是基础,只有实体、程序和法官形象的全面公正,才是真正的司法公正,人民才会满意,法制才有权威;要正确处理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的关系,提高队伍素质一靠教育,二靠制度,在强化思想教育的同时,要把队伍建设全面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这些必须坚持的原则和正确处理的关系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认真把握。我们深情地感觉到:五年来区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国家政治昌明,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关心的结果,是法院干警忠于职守、团结奋斗的结果,也是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区法院对长期理解、关心、支持和帮助法院工作的各级组织和干部群众表示由衷的谢意!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仍有案件质量不够高。审判、执行工作离公正与效率主题的要求还有些差距,办案中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习惯做法没有完全消失,经不起推敲的案件还有个别存在,裁判文书差错还不能杜绝,对一些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尚不能穷尽制裁措施和手段。二是素质培育成效不够明显。少数法官不注重学习,理论、业务水平和办案技能有待提高,个别法官法治观念不强,自律不严,五年中,仍有6人因违纪受纪律处分,损害了法院和法官形象。三是审判就是服务的理念还没有牢固树立,妨害或影响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以及机械办案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少数案件非审限用时过长,个别法官工作方法简单,工作作风不实,人民法院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应有的崇高权威和亲和力尚未完全确立。四是执法条件还不够理想。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审判用房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审判工作的需要。此外,还存在着干警工作忙闲不够匀、综合工作开拓不够深、岗位考核追究不够细、业务指导力度不够大等问题。这些问题和困难的存在,既有客观的因素,也与我们重视和努力解决不够有关,对缘于我们自身能力水平所限和工作力度不够大而影响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发挥以及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的情况,我代表区法院向人民代表致歉!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并期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继续给予有力的支持和监督。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奋斗目标。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也描绘了莲都今后五年的发展蓝图,令人鼓舞,催人奋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历程中,人民法院任务更加繁重,职责更加突出,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神圣,发展空间更加广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工作的首要任务。区人民法院要高举旗帜明方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服务小康强审判,维护法律重执行,紧紧围绕司法公正,树立现代司法理念,深化工作机制改革,推进司法文明建设,努力建设时代特色更加鲜明,审判机制更加完善,法官素质更加提高,内部管理更加规范,服务保障更加有力的现代化新型法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我区在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具体工作中,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明确目标抓落实 讲效率办铁案、强队伍塑铁人既是法院建设的重点,也是法院工作追求的目标。办铁案就是做到一件是一件,件件经得住检验。塑铁人就是要建设有铁的纪律、铁的本领,并能做到铁面无私的法官队伍。培育学习型法官和创建服务型法院是提高法官素质,实现司法公正,永葆法院人民本色的有效载体。学习是提高队伍素质的关键,为此,要加大学习型法官的培育力度,更新学习理念,健全学习体系,创新学习载体,完善学习保障,努力提高全体法官的学习力,在全院形成人人是学习之人,时时是学习之机,处处是学习之所。热情服务是司法文明的必然要求,服务当事人,服务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提高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倡导司法文明为着力点,以党和人民满意为落脚点,切实转变法官工作作风,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任务。为此,要深化服务型法院的创建,确立现代司法理念,提高司法服务水平,改进司法活动作风,倡导司法活动礼仪。通过审判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通过法官与当事人的每一次接触,体现现代司法的文明。通过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使审判工作再有新起色,执行工作再有新进展,队伍建设再有新提高。

突出重点求效果 刑事审判要从维护长治久安的稳定局面出发,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保持对各类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型犯罪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继续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深化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整顿、规范经济秩序活动的司法参与,让更多的人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更多的纠纷不致激化就能得到及时处理,使不稳定因素及时得到排除,社会秩序良性循环。民商事审判要着重审理好企业改制和破产案件,精心审理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尤其是涉及农业、农村、农民和困难群众利益的案件,不能让当事人因为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能让当事人因为没有关系而打不赢官司。行政审判要重点审理好行政机关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时所产生的行政诉讼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促进依法行政。立案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使司法公正从立案开始。执行工作要继续强化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不能让当事人光有判决书而无法实现权利,对征收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拆除违法占地等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力度。要坚持并完善乡镇巡回审判和社区法律服务,继续让更多的纠纷不出乡村就能得到妥善处理,让更多的群众能在家门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认真实施案件质量工程,完善案件质量综合评估体系,办精传统案件,办准新型案件,努力实现案件质量的实质性突破。

深化改革重创新 继续解决制约、影响公正与效率的因素和问题,推进审判、执行的改革和开拓创新。要在规范审判组织、拓展庭前准备、深化繁简分流、完善简易程序、扩大简案速裁、健全诉讼调解、提高文书质量、加快执行节奏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探索,取得成效。

强化管理严督查 改到深处是管理,必须突出制度措施的落实,加强法官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加强各方面的有效监控。法官只有严格要求重自律,严肃执法才有底气,维护正义才有勇气,开拓进取才有锐气。要坚持经常性教育和监督检查相结合,教育干警常修从业之道,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意,努力做到“五个不让”:不让裁判(执行)不公在我手里发生,不让效率不高在我身上出现,不让当事人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法院形象因我受损害,不让违法违纪在我院发生。构筑坚固的党风廉政建设“防腐堤”,树公心、保公正、求公认、做公仆,全面塑造法院集体和法官个人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面对党和人民的要求,挑战是现实的,机遇是潜在的,法院工作任重而道远。区人民法院要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努力谋求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突破,以充分履行职能的新成就,为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法治权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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