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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人民法院2004年工作报告
时间:2004-03-04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院长 郑耀汉

各位代表:

  我向大会报告区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03年,区人民法院围绕“培育学习型法官,创建服务型法院”的工作思路,明确目标抓落实,突出重点求效果,深化改革重创新,强化管理严督查,基本完成了全年的司法工作任务,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又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实施案件质量工程取得初步成效

  为谋求审判、执行案件质量的实质性突破,以实现司法公正,年初我们制定了《案件质量工程实施方案》,确定了办案效率继续提高、办案效果再度增强、办案差错明显减少、办案作风不断改善的总体目标,明确了进一步优化审判要素配置、严格审判流程管理、提高开庭审理水平、把握实体处理决定、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深化审判服务理念、加强审判执行监督、强化法官学习教育等八个方面共38条的具体措施。全院各部门按照案件质量综合评估体系,将审结率、当庭宣判率、被改判率、审理期限、息诉服判率等案件质量指标认真予以分解,并积极加以落实。通过努力,使案件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进一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差错减少,效率提高,效益体现。全年办结各类案件4708件,比上年增长7%。其中刑事案件349件,民商事案件2713件,行政诉讼案件28件,执行案件1604件。执行案件在收案增长29.4%的情况下,结案增长了33.4%,未结案下降了21.4%,结案率达到了95.1%。各类诉讼案件结案率96.5%,平均审理期限20.4天,其中刑事公诉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仅13.3天。71.5%的民商事案件通过调解等方式结案,各类诉讼案件不服裁判提起上诉的只有6%,上诉案件中,被二审法院改判的只占结案总数的0.43%,案件改判率比上年下降了0.7个百分点。

  审判执行工作中,认真落实严打方针,依法打击各类犯罪;认真处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立足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办理了一大批有一定影响的案件,如黄为民等38人诉丽水市建设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行政争议案和执结的张小伟等35位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都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二、开展司法大检查收到良好效果

  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我们用了将近二个月的时间,全面开展了“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活动。从指导思想、审判作风、审判质量与效率,有无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行为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组织开展“查千案”、“听百庭”、“征意见”、“清信访”等一系列活动,查摆了存在的问题、评析了潜在的原因,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同时也增进了干警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既提高了办案工作的透明度,又使办案人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推动了审判工作向前发展。检查活动使我们初步找到了一条适应审判工作特点,适应法官心理特征,适应内部监督制约,适应队伍建设需要的自我监督、自我激励和自我教育的有效方法。这项工作得到了省、市法院考核验收组的高度评价。《浙江审判》还以《查千案、听百庭,扎扎实实开展司法大检查——莲都区法院司法大检查重在实效》为题发了长篇通讯,对我们的做法进行了介绍。

  三、审判管理科技含量逐步提升

  3月份,我院和浙江大学等单位历经一年多合作开发的基层法院信息化管理系统软件投入使用。该系统由19个子系统100多个功能模块组成,具有审判执行业务信息管理、日常办公管理和网上信息发布三大功能,实现从受理案件,到结案归档各环节的信息流转,包括立案环节的计算机自动排期和随机确定案件承办法官。该系统7月份通过了省级鉴定,专家组认为具有明显的流程规范性、技术先进性和功能全面性以及实用和安全等特点,在立案信息录入中,根据案由自动区分最高法院司法统计的表号和卡号方面有特色,在采用基于完全覆盖策略的独立分量(ICA)信息处理方法来实现网络数据加密方面有创新,处国内领先水平。系统的正式投入使用和莲都区法院互联网站的开通,推进了区法院的信息化建设进程,使审判及各项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也极大地提高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法院的知名度。

  5月份,我们在中国法院网对一起变更抚养关系案件的庭审情况作了文字和图片直播,将文字、画面、甚至声音完美地结合之后供用户直观浏览,公众不必亲临法庭,在异地也可“旁听”案件审理,使旁听审判“触手可及”,法官也可随时、反复地“回放”,以检查反省自己庭审情况,这是国内互联网络媒体首次对法院庭审情况进行网上直播,这种直播,此后我们还进行了多次,还参与了中国法院网的首期《嘉宾访谈》,在全国各地法院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中国法院网还在首页以“让莲花盛开”为题介绍了我们这方面的一些工作。

  四、组织多项主题活动促进队伍建设

  强队伍是实现司法公正、永葆法院人民本色的关键。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执法公、作风好、形象佳”的法官队伍,年内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学习教育措施,组织了多项主题活动。

  一是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发表后,我们采用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分组讨论等多种形式,努力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基本特征运用到审判实践,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开展“五不让”主题教育活动。为进一步在法官队伍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我们组织开展了“不让违法违纪现象在我院出现,不让裁判或执行不公在我手里发生,不让效率不高在我身上发现,不让当事人或其他人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法院形象因我受损害”的“五不让”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制定计划,组织实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及干警家属恳谈会,交流讨论,上台演讲等方式,使全体工作人员逐步认识到“五不让”既是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具体化,又是检验自我思想、纪律、工作和作风得失的价值尺度,从而努力在“不惹事”的前提下,不断“重学习,强服务,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以全面塑造单位集体和个人的良好形象。

  三是开展了干部作风整顿月活动。针对个别干警参与赌博被严肃查处的情况,我们于5月份组织开展了以“正风气,严纪律”为重点内容的干部作风教育整顿月活动,结合落实区“两会”精神,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和潜在的突出问题,全院上下从思想到行动,从制度到责任广泛开展了自查自纠,围绕政治信念是否正确坚定,廉政意识是否牢固树立,言行举止是否文明规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随后,我们制定了“莲都法院五条禁令”,提出了“关于加强法院队伍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在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上不严防死守,就要被严格追究,每个人都必须着眼防范,着眼责任。

  四是开设了法官论坛。4月29日,首期“法官论坛”开设。包括院领导在内的近三十位法官围绕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所引发的问题,展开了认真激烈的讨论,法官各抒己见,精彩辩论纷呈,充满了浓厚的学术气息。此后,论坛多次举行,论题主要选自审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提高业务水平的一个载体,论坛不是无意义的问题堆积场,而是在讨论中展示法官自我、展现法官思想火花、在争论中相互交流提高、发现思想痕迹的平台。

  此外,我们还如期举行了第二届学术研讨会,与丽水日报社联合举办了“读书与人生”征文活动。所有这些都为我们的文化建院、文化强院,努力培育学习型法官提供了条件。

  五、努力深化服务践行司法为民

  司法为民是执政为民思想在司法工作中的具体化,9月份,我院推出了十方面40条的新举措,努力深化服务。这些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强化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院领导值周巡查、中层干部接访值日、限时回复群众来信。切实解决“当诉不能诉”的问题,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外地民工和低保、失业人员及其他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追索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劳动报酬等案件,免收其应交的诉讼费;对经济确有困难的交通、医疗、工伤等事故的受害人要求赔偿而提起诉讼的,立案时不预收诉讼费;刑事被告人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聘请律师的,可为其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出庭辩护。对起诉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事项;赋予当事人审判程序和开庭地点的选择权,设立流动法庭,适时进行晚上立案、开庭,双休日立案、开庭;开通“网上立案”和“预约立案”;推行诉讼、执行风险提示制度;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对民间调解,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要求,经审查可直接出具民事调解书;实行延审情况、上诉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告知制;取消由胜诉原告垫付被告负担诉讼费的习惯做法;刑事被告人庭审时不穿“囚服”。这些措施的推出和积极落实,倡导了司法文明,体现了司法为民,密切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促进了自身工作作风的转变,进一步改善了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各位代表,过去的2003年,我们坚持聚精会神搞审执,一心一意谋公正,努力以充分履行职能的新成就,为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法治权威作出新贡献。但是我们的工作也存在着许多的不足和困惑。首先是公正至上、程序正义、中立超然、公开透明和效率效益的现代司法理念还不是所有法官的共同信念,个别法官在办案中还是不能严格按照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不偏不倚地给每一个诉讼主体以公平公正的关注,仍有个别案件非审限用时过长,执行中有时对资产处理的透明度还不够高。其次是少数干警还是缺乏危机感和忧患意识,不够重视知识积累,尚不善于用法的基本原理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对法理的掌握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第三是有些司法行为不够规范,如开庭不按时、缺乏威严,外出执行不主动出示执行公务证件;无论是立案,还是审理、执行缺乏必要的释明。第四是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顺畅。如审判岗位的法官配制还不尽合理,针对法官职业特点的科学的量化考核体系尚未真正建立,做好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机制有待进一步探索。第五是措施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应该说无论是总体工作的部署,还是具体工作的安排都有明确的要求,可实际工作中存在落实不力的问题,院领导和中层干部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有些部门不能充分调动每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导致工作没有更好的起色。所有这些问题和困难的存在,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法院工作的进展和队伍的形象,影响着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形象,必须认真加以解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和克服,也恳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有力的支持和监督。

  各位代表: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新的一年,区法院将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明确司法为民的要求,为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审判、改革和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是要致力于抓好案件质量

  案件质量直接反映着司法是否公正,直接关系着人民法院维护稳定职能作用的发挥。只有做到实体裁判公正,办案程序合法,裁判文书规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才能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要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妥善处理矛盾纠纷,有效解决群体性涉讼事件,多调少判,提高调解结案率,减少和降低民事纠纷的对抗性。要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及时实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通过进一步加强法官教育培训,提高法官素质,构建科学、规范、全面、具体的案件质量管理新机制,做到办案有标准,过程有督查,结果有评价。不断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把实施违法审判、错案追究与流程管理、质量评查紧密结合;把管案、管事与管人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监督机制对确保司法公正的促进作用,促进审判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是要致力于改善干部作风

  审判作风的好坏,关系到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法制权威的信心,直接影响着公正与效率。干部抓作风应该成为全年工作的又一个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自觉从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抓起,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着重解决队伍中司法观念、司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加强自身修养,多一些热情,少一些冷漠;多一些耐心,少一些生硬;多一些引导,少一些推诿;多一些理解,少一些斥责,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约束业外活动,以法官言行举止的形象公正促进办理案件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使法官队伍真正做到政治坚定、思想纯正、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廉洁高效,成为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职业化法官队伍。

  三是要致力于落实为民举措

  司法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法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执政为民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观念,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特别注意对农民、市区务工人员、困难群众、妇女、儿童和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及时打击和制裁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要结合方便群众诉讼的实际需要,完善巡回审判制度,进一步发展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接待好每一位当事人,审理好每一起案件,撰写好每一份判决书,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把司法为民落实到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审判过程中去,将司法为民的重点放到确保司法的公正和高效上来,放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来。真正做到在思想观念上“司法亲民”,在工作措施上“司法便民”,在实际效果上“司法利民”。

  四是要致力于规范内部管理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官管理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建立和完善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继续推进法院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内部管理制度,科学设置岗位目标和奖励办法,以责任、岗位目标为基础,以奖惩制度为依托,合理评价部门及个人的综合素质和工作业绩,激励干警争先创优;不断完善审判工作宏观指导机制、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审判质量管理机制、执行工作管理机制、队伍管理机制、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机制;不断增加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更有效地提高信息化管理在审判工作中的运用水平,提高司法效率和法院管理水平;进一步形成包括法官“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的法院队伍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努力开创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各位代表,如果说我们的工作很难做得最好,那么,我们有决心通过努力做得更好,如果说我们的工作不可能让人们都满意,那么,我们必须通过努力让人民更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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