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丽水是“两山”理论的重要起源地和实践地之一,习近平总书记的“尤为如此”是对丽水绿色发展的重要嘱托,今年4月,习总书记的102字“丽水之赞”高度肯定了丽水的绿色发展之路。生态是丽水最大的特色、最大的优势、最响亮的品牌,作为司法机关,坚定不移保护绿水青山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年末之际,今天在此向社会各界通报2018年莲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2018年,莲都法院紧跟时代步伐,围绕工作大局,积极创新涉环境保护案件审理模式,灵活运用生态恢复性司法机制,主动延伸涉环境保护审判司法服务,涉环境保护审判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今年截至目前,共审结涉环境保护案件87件,其中新收涉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3件,审结2件。 我院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是创新环保诉讼模式。专门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中心,实行刑事、民事、行政 “三审合一”,负责审理因污染环境、破坏环境及影响生态资源而引发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打造专业审判团队,建立环保人才库,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开辟“绿色通道”,符合受理条件的环保案件快速受理,并优先予以排期开庭,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 二是延伸司法服务范围。今年5月中下旬,我院在古堰画乡风景区成立了旅游巡回审判点;5月底,与政府环保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并设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办公室。主动向环境污染者或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及时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环境监管监测等。建立环保案件全程跟踪执行制度,定期回访污染现场,确保判决执行到位。 三是活用生态恢复机制。今年6月,我院与市中院、林业局、森林公安联合成立了生态司法教育实践基地,坚持惩治犯罪与保护生态并重,在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的同时,责令被告人承担修复林木,放养鱼苗等补救措施,及时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四是加强环保法制宣传。适时选取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深入农村、社区等开展巡回审判,并积极通过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向纵深开展,切实发挥好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美丽大花园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最后,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