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尽自己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公正裁判案件和正当履行其他司法职责,不先入为主,不因怜悯偏袒弱者,不因好感袒护强者,听审案件始终保持中立;
二、勤勉敬业,不分心于不当烦扰,努力提高司法效率,注重司法效益,为审判职能的有效发挥贡献力量;
三、清正发自内心之中,廉洁现于细微之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私欲主宰自己,严格约束职务外活动,维护司法尊严和公信力;
四、理解社会现实,主动接受监督,提高个人素质,保持身心健康。
公平、公正、无偏私,效率、效益、不懈怠,清正、清廉、没贪意,不因自己的行为让公众怀疑司法不公是我们实践的目标,如有意违法审判或其他严重损害法官形象的,将不再从事审判工作,并自愿接受处罚。
丽 水 市 莲 都 区 人 民 法 院
执法执纪监督卡
为切实提高我院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使法院工作人员能够廉洁办案、严肃执法、保持良好的审判作风,恳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相关人员实事求是地对我院的工作和干警进行监督。有关意见和建议你可以填入下表寄送本院督查办,也可随时到本院督查办反映,或打电话2153846、2153842举报。我们将认真负责地调查解决您的反映。
警 示 教 育 制 度
为认真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切实抓好全院干警廉洁自律的经常性教育,全面推进法院队伍建设,特制订本制度。
一、目的与要求
在干警中开展警示教育,在于廉政建设警钟长鸣,使全体干警在思想道德上构筑起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牢固防线,防微杜渐,使堵塞漏洞的关口前移,让干警清正发自内心,真正在言行中做到手不沾、心不贪、口不馋、脚不乱,言行有序,干净办事,树立良好的法官形象。
警示教育重在深化教育,超前教育,经常教育。负有实施责任的部门要认真抓好各自的教育工作,使各项教育活动能深入扎实有序地开展。具体工作中,要十分注意普遍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一般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
本院中层干部要积极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认真抓好自己所在单位的警示教育的落实。对疏于教育管理,致使所在单位干警发生违法违纪或重大责任事故的,按中层领导干部引咎辞职的有关规定处理。
全院干警要积极认真参与各项警示教育,自觉做到自重、自警、自律,严守干警自律状的各项承诺,人人争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二、内容及方法
1、坚持每年3―5天时间,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论述,学习有关党纪政纪条规,并结合相关学习教育活动,紧密联系队伍建设实际,开展学习讨论活动。
2、每年利用上级纪委和法院编辑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在全体干警中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警示教育,并结合电化教育,适时组织全院干警深化讨论。
3、针对本区、本系统发生的违纪典型案例,组织干警进行剖析讨论,用身边发生的事来教育自己的人。
4、利用本院受追究的错案,举一反三,通过对错案的大讨论,以实例深入开展公正司法教育。
5、对来自各个渠道反映的意见和揭露的问题,经纪检组审理后,应及时查清事实,按要求予以反馈或结案归档。
6、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的,正面引导干警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等换位思考,全面开展职业道德教育。
7、利用与干警所在社区和干警家庭的经常联系,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的言行规范教育。
8、对干警中廉洁自律,自觉拒绝各种吃请送礼的先进典型,及时开展拒腐倡廉先进事迹宣传教育,并建立干警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年度对干警的廉洁自律情况考核的依据。
9、在立案大厅设立“光荣榜”和“曝光栏”,表扬先进,鞭笞违纪,警示他人。
三、实施与监督
全院性的警示教育由院纪检组组织,一年进行一至二次。
党员电教片的教育由院政治处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组织。
举报反映违法违纪的问题按警诫明示制度的规定实行。干警个人廉政档案按规定建立。
人大代表联系收集意见按规定实施,对收集的批评意见与案件审判、执行等相关问题,由院办公室统一收集监办。
干警所在社区与干警家属联系工作由院政治处负责联系收集意见。
各内设机构对干警的警示教育及落实情况每季进行一次自查,并以书面形式向院纪检组作出汇报,年度要写出总结上报。
警示教育制度实施监督工作由院纪检组负责,要经常督促催办。并将实施落实工作纳入本院对各部门的岗位目标责任制与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