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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人民法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7-02-20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五年,是我区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赶超五年,也是法院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的五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切实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8254件,办结56849件,同比分别上升了89.13%87.5%,解决诉讼争议标的金额162.42亿元。其中,2016共受理各类案件17460件,结案16339件,同比分别上升25.09%29.12%同期结案率为93.58%

一、忠实履行司法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平安莲都”建设,狠抓刑事审判工作。五年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026件,同比上升了35.97%,判处罪犯556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81人。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伤害、“两抢一盗”、危险驾驶、“黄赌毒”等案件3009件,判处罪犯4091人。审结社会关切的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13件,判处罪犯29人。关注民生健康,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2件,判处罪犯94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45件,判处罪犯70人。在从严惩处犯罪的同时,积极落实人权保障制度。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罪犯,依法从宽处理,共判处缓刑、单处罚金和免予刑事处罚2075人。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权,积极落实被告人不穿囚服出庭制度。在全市率先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简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

调判结合化解民商纠纷。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深刻变化,我院各类民商事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五年来,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2985件,同比上升了113.04%,解决争议标的金额153.69亿元。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2372件,妥善处理家庭矛盾。审结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纠纷1263件,为受害者追索赔偿金2.63亿元。审结买卖、承揽、物业等合同纠纷2696件,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审结房屋买卖、租赁、建设工程纠纷1550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审结涉外商事案件29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加强诉调衔接工作,推动建立“大调解”工作体系,共调解撤诉结案16638件,调撤率为50.44%

良性互动促进依法行政。五年来,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24件,同比上升了30.12%。积极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达92.9%。强化依法行政监督职能,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3.82%。支持依法行政,共审查非诉行政案件338件,准予强制执行283件。积极推进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多年试点经验被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吸收借鉴。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并通过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集中专题授课等形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规范行政行为。

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题。五年来,共执结各类案件19152件,同比上升了70.85%执结标的金额76.84亿元。充分发挥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作用,拓展“点对点”查控体系,积极推进执行“一性两化”建设。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执行活动,切实提升了执行效果。特别是2016年,执行案件收案总量为7986件,执结6850件,同比分别上升了117.4% 79.93%。实际执行率为65.14%,同比上升了43.62个百分点,从上年度的全省基层法院排名末三位上升至全省第三。在全市率先开展“零点行动”和“涉公职人员”专项执行行动,全年共集中开展专项行动8次,共传唤被执行人238人,执行到位标的金额4050.13万元,有效打击震慑规避执行行为;通过网上“点对点”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35389人次,成功冻结账户8740个;通过网上布控机制查获被执行人138人;坚持24小时执行备勤,全天候开展执行工作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强化失信曝光,将356名失信被执行人通过户外电子屏、楼宇电视等多种途径进行曝光同时,依托微信、微博网站等,打造“指尖上的曝光台”,切实提升曝光覆盖率。强化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惩治力度,穷尽各项执行强制措施,不断挤压“老赖”活动空间。其中,被执行人袁某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案,被选入浙江法院依法惩处拒执罪十大典型案例。

二、围绕中心能动司法,服务区域发展大局

主动服务市区重点工作。围绕市区“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六边三化三美”以及“双创”活动等重点工作,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保障各项工作依法推进。五年来,共处理涉拆迁、拆违纠纷案188件,努力实现既支持项目落地,又保障民生权益。充分延伸审判职能,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调研,并加强成果转化,我院环境审判工作获环保部、中国法学会“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评比优秀事例奖,系全省唯一获奖法院。在全市率先设立旅游巡回法庭,积极助推我区全域旅游发展。

助力营造良好经济环境。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及时了解中小企业司法需求,完善对涉困企业差异化处置。积极帮扶有市场、有前景的企业脱困解难、转型升级,对“僵尸企业”,及时引入破产程序,盘活资产。五年来,共审结破产清算案件8件,处理债权债务金4.1亿元,并在全市率先成功实现企业破产重整(浙江力帆革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加强涉金融债权审执力度,充分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争取银行合理回应涉案中小企业延期还贷要求。加大对网络金融犯罪的惩处力度,依法审结全市首例P2P金融网贷集资诈骗案件。积极争取涉外商事和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为促进我区经济创新与合理竞争提供司法保障。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加强对当前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有效对策。其中,针对以“假离婚”、“假析产”等方式谋取额外征迁利益等问题的调研,被《浙江日报(内部参考)》编发。积极落实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被判处非监禁刑和刑满释放人员,做好帮教管理,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2016G20峰会期间,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肩负起维稳工作,对矛盾纠纷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积极稳妥处置舆情,竭尽全力落实稳控责任,确保了峰会期间重大敏感案件零炒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零死角、赴省进京零非访,我院维稳安保工作获得省高院陈国猛院长的充分肯定,并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1名干警荣获省级先进个人称号。积极投身抗险救灾,第一时间参与里东山体滑坡灾害救援,积极做好遇难家属及受灾村民的善后服务工作。

三、全力保障民生权益,积极践行司法为民

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提升窗口职能,服务司法公开。建立健全“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全面推进新型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运用大数据创新诉讼服务,开通网上立案、网上信访、律师服务平台、视频接访等跨区域诉讼事务,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在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远程连线我院体验网上立案服务并给予了充分肯定。认真落实跨区域(市内)远程电子诉讼档案查阅系统,方便当事人、律师就近查阅案卷。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和人民调解室,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不断完善便民利民功能举措。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申请,有案必立,有诉必理20155月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7万余件,同比增长20%,当场立案率为96%,需补齐材料的一次性告知率达100%。优化案款管理系统功能,与银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无缝对接,让当事人在家即能退收诉讼费。在全市率先引入责任保险制度,方便当事人诉讼保全。坚持“公开网拍优先”,积极搭建网拍房产按揭贷款平台,为短期资金不足的竞买人提供缓冲空间。五年来,共网拍成交496件,总成交额累计达10.8亿元,平均溢价率44.16%,为竞买人节省佣金2590.2万元。强化巡回审判功能,共开展巡回审判和调解400余次。加大司法保护和救助力度,完善欠薪案件“绿色通道”,做到及时快速处理;对符合条件的164名当事人办理司法救助合计199.13万元,共为112位困难群众和涉困企业办理缓交诉讼费95.73万元。2016年,碧湖法庭新审判大楼全面落成并已投入使用,进一步提升了法庭诉讼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创建工作。不断深化大数据时代下司法公开新模式,全力推进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打造“指尖上的阳光司法”,通过微博、微信平台定期推送司法资讯,方便当事人即时查询案件办理进度。全面落实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庭审录音录像率达99.96%,实现法官办案全程留痕。加大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力度,文书上网率达63.53%。五年来,共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134次,邀请1320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零距离”接触法院。加强信息公开,共在各类媒体上发表新闻宣传稿件1568篇次,建立司法与媒体的良性互动,提高社会公众对司法活动的认可度。我院两次被省高院评为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四、努力坚持内涵发展,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不断强化审判管理。据统计,我院干警人数占全市干警总人数的12%,五年来,办结案件数占全市法院总结案数23.46%,人均办案量居全市第一,坚持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尤为重要。坚持以数字化、规范化、制度化“三化建设”为抓手,制定各项审判管理办法。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完善办案节点动态实时监控。明确和细化办案责任,健全错案追责机制,努力避免案件瑕疵。改善审判绩效管理,建立法官个人绩效档案,科学调整考评指标,充分发挥考评规范引导作用。强化信息化技术在审判管理中的运用,推广运用裁判文书电子签章系统,提高办案效率。

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市法院的统一部署,在区委的领导下,积极稳妥推进司改工作。广泛调研,制定出台莲都区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首批法官入额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批法官入额业绩考核实施办法》等司改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完成55名法官入额考核工作。在首批入额工作中,院主要领导带头自愿放弃入额,并带头做好干警思想工作,全院干警思想状况平稳在首批入额的38名法官中,助理审判员1人,35周岁及以下年轻法官10人。针对法官办案机制、办案责任制、审判委员会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审判团队建立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调研准备和试点工作,逐步推进改革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扎实提升业务能力。积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的各类业务培训,并与高校建立干警素质提升培训机制,不断拓宽、完善教育培训体系。推行院领导驻庭办案机制,院领导深入办案一线,主动承办疑难复杂、重大群体性、矛盾激化等类型案件。完善青年法官导师制,实行“一对一”教学,做好“传帮带”。积极开展庭审观摩、岗位练兵、裁判文书评比、卷宗评查等活动,提升干警司法业务素质,我院干警在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均获得一等奖。加强理论调研工作,注重审判实务调研和成果转化,五年来,参与、承担省级重点调研课题5个,共有90余篇文章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及获奖,我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法院调研基地。 

努力改进司法作风。狠抓思想政治建设不动摇,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归零翻篇开新局”主题大讨论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不严不实”和“六难三案”问题。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出台“两个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追究办法,配套建立月报告制度。层层签订廉政责任承诺书,真正落实一岗双责。深化“廉政套餐”教育,扎实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日”活动,定期发送廉政短信,及时组织学习违法违纪通报、警示教育读本等,开展院班子成员“家访”干警活动,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促进筑牢廉政“防火墙”。

五、诚恳接受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接受监督是促进法院科学发展的“助推器”,我们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五年来,共办理人大批转交办案件9件,办结代表建议、委员提案7件,虚心听取意见建议,积极改进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络,完善法官联络人大代表制度,定期汇总代表意见、建议,专题研究落实并及时反馈。编发《代表委员联络专刊》,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争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对庭审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评分。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五年内,共新增陪审员39人,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7.04%

回顾过去的五年,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不断强化能动司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必须聚焦破难补短,勇于直面问题,敢于迎难而上,切实解决工作难题,回应群众期盼;必须严格公正司法、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深化司法改革,为法院工作长远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院,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队伍。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长期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莲都区人民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官的思想观念、审判能力离司法改革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个别干警言行不够规范、工作不够细致,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还需加强二是“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受立案登记制改革、新行政诉讼法实施等因素影响,案件数量高位激增,审理难度不断加大,一线法官办案压力不断增强三是执行工作面临更大困难。因经济下行,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普遍下降,执行效果不理想,执行成果离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对此,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予以研究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即将召开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和“两山理论”为指导,以“八八战略”为总纲,践行新使命新要求,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积极推进“三大机制”建设,切实抓好审判执行工作,打造法院战线上勇立绿色发展潮头的铁军,同心同向同力,共建共融共享,善谋善作善成,为促进我区城市共建、经济共融、福祉共享,实现在全市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我们将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一个率先、两个提升、三个迈进”的奋斗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在服务大局上有新建树。严格按照区委新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努力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妥善处理因“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六边三化三美”等工作而引发的纠纷,促进征收、拆违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助力城市有机更新。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积极推进“腾笼换鸟”,做好“执破衔接”新文章,加快“僵尸企业”重组整合或退出市场,促进存量释放。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二是在执法办案上有新提升以司法改革为契机,不断加强质效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积极推进以刑事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制度改革,强化证据裁判规则,依法落实人权保障制度。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加强涉民生案件的调处力度,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足感。积极应对新行政诉讼法实施要求,严格履行司法审查职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加大综合治理“执行难”力度,深挖内部潜力,紧紧依靠党政支持,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提高执行效率,依法保障胜诉人权益。

三是在司法改革上有新进展。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政府支持,遵循司法规律,结合本地实际,稳妥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健全人员分类管理,建立以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为重心的人员配置管理模式,让优秀法官资源集中到审判一线。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行主审法官权力责任清单、院庭长办案等制度,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革审判执行流程管理体系,建立“统一立案、统一送达、统一排期、随机分案”的审判权运行模式,科学划分部门职能,合理分配审判资源。切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确保各项改革举措有效落实。

四是在为民司法上有新突破。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关注群众获得感,不断健全民意沟通机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呼声,回应关切。加快推进“三大机制”建设,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推进诉讼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积极落实市中院部署,做好简案速裁、繁简分流的先行先试工作,探索延伸立案职能,加强案件甄别,加大诉前、审前矛盾纠纷化解力度。拓展诉讼服务网各项功能,开展并深化网上阅卷、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缴退费等智能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通,为律师和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妥善审理劳资纠纷、社会保险、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涉民生案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深化司法为民品牌建设,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司法救助以及诉讼便捷机制建设等工作,回应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

五是在自身建设上有新提高。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四大意识”,努力打造“狮子型”团队。注重法官业务能力提升,主动适应司法改革要求,不断增强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的能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警示教育,坚持“抓早抓小”,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不放松,严守“浙江法院五条纪律”和“三大窗口”纪律作风守则,突出抓好“酒局”、“牌局”整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达到“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达到“不想腐”的自律效应,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7年,是我区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各项改革不断深入、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我们将立足新起点,抢抓新机遇,争创新优势,按照“服务和保障全区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以护航G20峰会的决心、担当和标准,全面压实责任,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做到服务更加有力。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加大马力助推“平安莲都”建设。依法严惩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诈骗等犯罪。加强维稳安保,对各类重大敏感案件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强化解、稳控和舆论引导,为党的十九大等重要会议顺利召开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审理好涉项目投资、农旅融合、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等相关案件,依法保障打好“拆治归”组合拳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保障我区经济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强旅游巡回法庭调处功能,助推我区全域旅游发展。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加强法庭建设,进一步提升碧湖法庭规范化管理水平,争创“省级模范五好法庭”。积极统筹谋划,努力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推进南城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建设。

二是切实做到办案更加高效。强化第一要务意识,狠抓执法办案,突出重点、聚焦难点、精准发力。继续把执行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围绕最高院公布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积极开展自评,查漏补缺,边查边改,努力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针对“案多人少”难题,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推进和完善诉调对接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缓解法院收案压力。进一步做好案件繁简分流,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和刑事速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在法律法规检索、远程视频庭审、简易案件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等方面,为一线办案人员提供智能化服务,最大限度减轻法官事务性负担。加强办案流程和节点管控,引导、督促审判人员进一步严格司法,不断提升办案质量。

三是切实做到改革更加深化。今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胜之年,我们要在如何深入推进、狠抓落实上下工夫。必须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逐步推进其他各项配套改革。推进院庭长办案,入额的院庭领导必须到一线办案,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补足审判辅助人员缺口,一方面加大司法雇员制度的推进力度;另一方面注重内部挖潜,将部分未入额法官、符合条件的事业编制书记员任命为法官助理。推进审判团队组建,按照改革精神尝试组建一定数量的审判团队。运用大数据,不断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按照市中院“三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和年前会议精神,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三大机制”建设,不断创新和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努力打造司法服务“金名片”。

四是切实做到队伍更加过硬。大力开展“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和“首善担当创一流”主题大讨论活动,紧紧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努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修养、纪律规矩、担当干事等方面的不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上,严把资格关、条件关、程序关、纪律关,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针对干警的“本领恐慌”,重点工作的“人才瓶颈”,千方百计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加强教育培训、岗位锻炼,不断提升干警司法专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等综合素质。增强法官社会责任感,提高法律文书说理水平,既注重个案的定分止争,又注重发挥裁判的价值引领作用。坚持严管厚爱,既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又在政治、工作、生活上真诚关爱干警,鼓励干事创业,大胆作为。

各位代表,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牢记使命、找准坐标,以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绘就的宏伟蓝图为指引,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撸起袖子加油干,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脚踏实地,忠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我区早日实现“一个率先、两个提升、三个迈进”奋斗目标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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