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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人民法院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6-04-07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法治莲都、平安莲都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957件,结案12654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13.83%12.86%

一、依法履职,严格司法,推进“法治莲都”建设

刑事审判宽严相济,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安定。审结刑事案件857件,判处罪犯1184人,同比分别下降6.2%9.3%。依法惩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审结故意伤害、强奸、绑架、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6479人,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侵财型犯罪案件230312人,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7人,审结涉“黄赌毒”犯罪案件112232人,其中蒋某某假冒记者诈骗案入选全国“扫黄打非”典型案例。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7人,其中处级4人,科级2人。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421名具有初犯、从犯、未成年犯等具有从轻情节的,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强化刑事司法人权保障,严格非法证据排除,确保刑事司法公正;积极落实被告人不穿囚服出庭的规定,保障被告人人格尊严;为217名符合条件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

民商事审判调判结合,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引导社会公平。审结民商事案件7802件,同比上升16.94%。进一步优化大调解工作机制,民事调撤率为45.18%。审结各类人身、财产等侵权纠纷1340件,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600件,增进家庭和睦。坚持保障劳动者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并重,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纠纷171件。审结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纠纷923件,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纠纷3643件,结案标的额32.5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4.27%25.91%妥善审结涉房企纠纷案件245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积极稳妥开展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7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行政审判监督与互动并重,突出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新行政诉讼法,积极应对诉讼案件“井喷式”增长压力,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07件,同比上升167.5%,其中经法院协调促成和解撤诉的34件,协调撤诉率为31.75%。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6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7.1%。全面落实推进行政非诉申请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共审查39件,裁定准予执行24件。强化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坚持以集中专题授课和发送司法建议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及时分析新法实施后行政诉讼案件的特点及存在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应对建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执行工作查控与惩戒并重,完善机制规范管理,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实现。全面推进执行“一性两化”建设,多渠道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执结各类案件3848件,同比上升11.2%,执结到位3.08亿元,实际执行率21.57%加大执行查控力度,通过网上“点对点”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12197人次,成功冻结账户4695个;通过网上布控机制查获被执行人85人;通过交警部门车辆协助查扣机制成功查扣机动车65辆。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威慑力度,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互联网发布失信信息4806条,限制高消费2611,限制出境182,司法拘留58人。严肃惩处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行为,袁某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案入选浙江法院依法惩处拒执罪十大典型案例。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保障重点工作。围绕市区“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六边三化三美”、大港头木制品行业整治等重点工作,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第一时间参与“11·13”里东山体滑坡灾害救援,积极做好遇难家属及受灾村民的善后服务工作。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开展“正风肃纪打霸拔钉”专项活动,共审理各类案件11件,促进农村社会治安风清气正。加强环境审判工作,整合资源延伸服务,助推市区生态文明建设,我院环境审判工作获环保部、中国法学会“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评比优秀事例奖,系全省唯一获奖法院。

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因案制宜做好涉困企业审执工作,审慎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司法手段,帮扶企业维持生产、渡过难关。妥善审理因企业资金链、担保链断裂引发的案件,并针对企业联保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司法建议。加强涉金融债权案件的审执力度,通过实现担保物权程序快速审结金融债权案件36件,结案标的额1.67亿元;成立涉金融案件执行组提升专业化处置水平,共执结涉金融案件401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24亿元。加大对网络金融犯罪的惩处力度,依法审结全市首例P2P金融网贷集资诈骗案件,并通过官方微信、微博进行宣传报道,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加强与行业协会的工作对接,与丽水市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与行政调解的衔接,依法确认交通事故等调解协议930份。及时梳理分析审判执行实践中反映的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方面存在问题,组织开展医患民事纠纷相关问题的专题调研,从司法角度提出对策建议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对38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帮助他们回归社会;拍摄专题普法视频短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9次,增强在校学生遵纪守法意识。

三、开拓创新,务实为民,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加强涉案民生保障。完善欠薪案件“绿色通道”,建立健全欠薪纠纷协同处置机制,协同地税、社保等部门开展农民工个人养老金缴纳确认工作,为217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432余万元。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涉“三农”案件6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行为,26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审结赡养、抚养、抚育等案件46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和救助力度,为74名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金39.87万元,为24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8.65万元。

落实便民惠民举措。立足群众需求,打造集窗口、网络、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的司法服务。开展跨区域(市内)异地办理诉讼事务,为当事人提供异地开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异地远程案卷档案查询、异地预约立案等便捷服务。落实民事诉讼立案调查令制度,签发立案调查令41份,协助调查函336份,缓解当事人因“取证难”而导致的“立案难”问题。在全市法院率先引入责任保险制度作为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新模式,有效降低当事人财产保全的诉讼成本。在全省率先运行“浙江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律师无须到法院即可完成立案、缴费、提交证据材料、申请诉讼保全、证人出庭等诉讼业务。坚持“公开网拍优先”原则,全年网拍成交146件,总成交额2.26亿元,平均溢价率39.16%,为当事人节省佣金641.78万元,协同金融机构搭建网拍房产按揭贷款平台,为短期资金不足的竞买人提供缓冲空间。

完善信访申诉机制。积极落实信访改革要求,落实第四批3件终结案件移交工作,并配合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做好后续稳控工作。完善院领导接访制度,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布院领导接访安排,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共接待群众来访439人次,其中集体访156人次,重复访139人次。协同区司法局设立莲都区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工作站,为当事人提供业务咨询和法律援助,借助律师代理申诉机制成功化解历时七年的谢某某信访案件。加大远程视频接访力度,开展远程视频接访3次,降低涉诉信访社会成本。加大依法治闹力度,1名在信访中妨害公务的人员追究刑事责任,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和法治秩序。

四、深化公开,强化监督,提升司法公信水平

稳步推进改革创新。准确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和任务,积极尝试,稳妥推进。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9%。全力推进庭审记录改革,探索运用庭审录音录像代替庭审笔录,提升庭审效率,共运用庭审录音录像方式审理案件1280件。协同市交警支队、区检察院建立“酒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共办理危险驾驶案件261件,平均审理天数6天。

深化司法公开民主。以新技术、新平台、新媒体为支撑,不断深化“互联网+”时代下司法公开新模式。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年上网公开裁判文书5894份,裁判文书上网率90.41%,全面落实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庭审录音录像率100%,实现法官办案全程留痕。依托新兴媒体打造“指尖上的阳光司法”,通过微信平台定期推送司法资讯,通过官方微博直播典型案件庭审,满足群众知情权。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44次,邀请3000余名社会公众走进法院、了解法院。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3888件次,陪审率99.44%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始终秉承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认真贯彻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政协委员提案1件。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深化司法监督和开展法官履职评议活动,研究制定六个方面32项针对性整改措施,逐条逐项将意见建议落到实处。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完善法官联络人大代表制度,定期汇总代表意见建议,专题研究落实;定期向代表、委员邮寄《联络专刊》,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和旁听案件庭审,通报法院工作举措和成效。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建立抗诉案件逐案分析制度。重视舆论监督,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先后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

五、加强管理,严明作风,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质效指标“体检表”作用,每月通报各部门考核得分和全市横向排名情况,形成倒逼工作机制。强化院庭长指导办案机制,将审委会委员分为6个小组,定向联络8个业务庭,建立典型案例库,通过随机抽案评查、定期驻庭指导等方式,强化对疑难复杂案件的督促指导。强化信息化技术在审判管理中的运用,推广运用裁判文书电子签章系统,提高办案效率。利用法院智慧司法综合平台,不断提升审判管理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强涉案款物管理,开展留存涉案款物专项清理活动,共清理执行款、诉讼费7938万元。

注重业务能力提升。完善教育培训体系,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建立干警素质提升培训机制,建立每月集中夜学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完善青年法官导师制和疑难案件研讨制度,定期开展庭审观摩、岗位练兵、裁判文书评比、卷宗评查等活动,提升干警司法业务素质,我院干警在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在全区探索“开放式”党建试点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增强群众工作水平。加强理论调研工作,注重审判实务调研和成果转化,参与省级重点调研课题1个,共有16篇调研文章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及获奖。

深化廉洁司法防控。以“三严三实”和“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等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纪律作风专项整改,着力解决“不严不实”和“六难三案”问题。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责任追究办法,并配套建立月报制度,确保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深化“廉政套餐”教育,每周发送助廉短信、每月组织廉政学习、每季度听取廉政述职,增强干警廉洁意识。强化对干警业外活动监督,开展院班子成员“家访”干警活动,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173份,增进对干警的了解,督促和引导筑牢廉政“防火墙”。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勇破坚冰的决心,以归零翻篇的心态,扎扎实实补齐短板,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区“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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