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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人民法院200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08-03-15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8年3月13日在丽水市莲都区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积华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07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认真落实“三项承诺”,围绕区委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司法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能,积极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07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118件,同比上升6.14%,办结4694件,同比上升7.39%;其中审判案件3449件,办结3228件,审结率为93.59%,同比分别上升11.44%和11.00%,解决诉讼标的5.30亿元;执行案件1669件,执结1466件,执结标的6055.30万元。

(一)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007年,刑事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呈大幅度上升趋势,我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90件1030人,同比上升7.47%和12.08%,办结583件1021人,同比上升8.57%和13.95%。在受理的各类刑事案件中,侵财型犯罪居首,盗窃、抢劫、诈骗就达280多件。

我院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把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作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刑事审判始终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坚持罪刑法定和适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针对青少年被告人达406人,占全部被告人40.28%的现实,我院依法充分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认真审理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争取更好的矫治效果。积极探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机制,调解率、赔偿到位率均高达90%以上,保护了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年来,我院依法审结了一批大要案,如被告人张文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杨美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余健峰等24名被告人贩卖毒品、聚众斗殴、窝藏案。特别是张文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及个人、单位近700人,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3.60亿元。在审理过程中,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与有关方面 紧密配合,努力实现 “减少损失,维护稳定,经济安全”的目标,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民事审判事关民生,与人民群众利益联系最密切。我院注重运用法律调节手段,依法调处各种矛盾纠纷,保护合法权益,制裁违法行为。2007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622件,同比上升13.46%,办结2414件,结案率为92.07%,同比上升13.02%,解决诉争标的1.27亿元。2007年新收的民事案件中,借款案件就达925件,占35.28%,主要是因非法集资案引发的相关债权债务案件。

我院坚持“着重调解”原则,将调解贯穿于各个诉讼领域和诉讼的各个环节,引导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一年来,调解结案或经调解撤诉的占结案总数的45.80%。一是规范庭前调解速裁工作,节约诉讼资源,提高审判效率。制定了《莲都区人民法院关于庭前调解速裁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调解工作方法的指导意见》,为调解工作作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二是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我院继续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积极指导、帮助基层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2007年,我院共指导调解结案100余起,维护乡村的和谐稳定。三是注重人民法院司法调解与行政处理的有机衔接。对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土地征用补偿款等纠纷案件,与乡镇、街道充分沟通,尊重他们的调处意见,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维护农村稳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针对医疗纠纷案件逐年增长的趋势,且该类案件的处理直接影响医患关系的和谐及全社会的稳定,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我院于2007年9月,邀请市卫生局、医学会及市区5家医院代表进行座谈,就医疗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为更好地处理医疗纠纷案件作了积极的探索。 

(三)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全面落实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行政审判职责,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及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一年来,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8件,同比上升40.74%,办结34件,同比上升25.93%。一年来,审查土地违章、计划生育等非诉行政案件197件,移送执行123件。

(四)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延伸审判职能。

一年来,我院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一是在认真审理各类刑事案件的同时,重视以案析法,对青少年犯罪人员积极开展延伸帮教和回访工作;二是由有关庭负责人担任中学法制副校长,结合典型案例上好各联系学校的法制课并组织学生开展座谈;三是通过媒体,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法治。

我院2007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后, “文明单位”建设常抓不懈,切实加强四个文明建设。

(五)强化涉诉信访工作,有力化解社会矛盾。

积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源头预防机制,做好判前析理、判后答疑工作,引导和帮助群众通过正常途径解决纷争。坚持领导接访、联合接访等工作制度,建立处理涉诉信访的长效工作机制。狠抓稳控工作,对矛盾易激化和有赴省进京上访苗头的案件及时进行仔细排摸梳理,提出防范对策,落实稳控措施,努力减少越级访人数,确保全国和省有关重大会议的顺利召开。

二、努力践行“三项承诺”,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三项承诺”是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一年来,我们在各项工作中始终坚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努力践行“三项承诺”,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要求。

(一)完善便民诉讼措施。

一是加强立案接待大厅的规范化建设。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2007年,我院立案大厅被省高院评为全市首个“省级文明窗口”。二是从2007年4月1日起,严格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律师免费提供辨护,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对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中符合条件的95个案件的当事人缓交、免交诉讼费、执行费35.41万元。三是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强化法律文书送达机制,制定了《加强与规范文书送达工作的暂行规定》,努力解决法律文书送达难问题,提高送达效率,缩短非审限用时。加强审限管理,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二)狠抓审判管理,确保司法公正

我院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司法公正。一是全面推行“随机滚动分案”制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杜绝 “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二是继续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对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归档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使审判与执行有效分离,使执行与评估、拍卖有效分离。三是进一步强化合议庭职责。合议庭要对案件事实证据关、法律适用关负责,同时,院长、庭长加强审判监督。四是继续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制定了《关于案件评查工作的规定》,每月定期组织人员对已生效的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处理。

(三)积极构建执行工作机制,努力解决执行难。

为有效解决“执行难”,在区委、区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于2007年年初建立了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并专门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潘世敏为组长,常务副区长王国荣、区人大副主任张华军、院长陈积华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努力为攻克“执行难”创造一个良好的气氛。

我院积极探索和尝试新的执行方法,初步建立执行威慑机制,解决执行不力、不公问题,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如集中统一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集中传唤被执行人;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执行函,寻找被执行人下落;对涉案拟扣押的车辆,向车辆管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开展征收社会抚养费专项执行活动;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予以严厉打击,如被执行人谢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7年,我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466件,执行标的达6055.30万元,执结率为87.84%,有效执结876件,有效执结率为68.79%,完成了浙江省平安市、县考核评审标准中执结率达到85%、有效执结率达到60%以上的要求。

三、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法院队伍是党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也是司法公正的基础保障。我院不断创新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保障司法的公正性。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升班子的战斗力坚持把班子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加强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和能力建设;强调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提升人格魅力;团结协作,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班子集体的凝聚力、战斗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二是加强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上的讲话,深入掀起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热潮,深刻领会十七大的主题,进一步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科学发展观、“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认识。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我院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从解决队伍思想、纪律、作风和司法理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有针对性地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了2007年9月全省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统一考试,取得了较好成绩。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坚持每月两个周一晚的夜学制度,组织干警以集中学习或分部门学习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以审判执行业务为重点,集中上业务辅导课。同时,2007年共选派28名干警参加省高院业务培训,我院55名法官参加2007年10月份最高法院组织的基层法官轮训考试。通过学习培训、考核,广大干警的业务水平得到了更新和提高。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队伍清正廉洁。我院进一步加强队伍廉政建设,全面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着力完善和落实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签订落实廉政建设责任状等形式,加强对法官业外活动的监督,规范法官与律师、当事人和中介机构的关系,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的发生。认真开展违法审判线索登记和案件质量评查,经常性地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确保司法廉洁。

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我院始终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正确处理好接受监督与依法独立审判的关系。一是进一步健全了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部署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2007年,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执行工作和非诉行政案件分别进行专题评议,对评议的意见和建议,我院及时进行研究部署,全面落实整改措施。二是主动加强与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因人大代表的变动及我院中层干部的岗位调整,适时对法官联系人大代表作了调整。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五、努力改善执法条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我院积极争取区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支持,改善法院的物质保障,加强法院装备建设,积极抓好审判大楼项目前期的相关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07年12月28日,我院审判大楼项目终于动工兴建。

 

各位代表!回顾2007年的工作,我院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取得了好的业绩,这是紧紧依靠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及有关部门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法院,向一直理解、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一定要正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当前区法院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资源的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在:我院审判、执行任务原本十分繁重,审判力量不足,执法水平也有待提高,而民商事案件更随着《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的实施,使物权纠纷、劳动争议案件大量增加;民事案件案由从原有的360种扩充为十大部分30类361种;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从今年4月1日起执行,今年区法院级别管辖案件将作很大改革,从2006年前仅受理诉讼请求或争议标的在50万元以下的案件,2007年150万元以下,到2008年受理500万元以下的案件;国家宏观调控特别是从紧的货币政策的实施,将会产生大量的借款案件和房地产案件。另外滨江区块旧城改造及其他区块开发也将产生大量新的纠纷。所有这些都预示着我院将迎来新的诉讼高峰,案多人少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审判执行压力进一步加大。同时,人民法院执法环境也不容乐观,一些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为达到其不正当目的,往往以赴省进京上访等方式来施压,干扰、阻挠法官依法行使审判权、执行权,给法院正常的工作秩序造成较大影响。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举世瞩目的奥运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关注涉案民生为重点,以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目标,深化落实“三项承诺”,宽严相济惩治犯罪,调判结合化解纠纷,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公平正义,力求案结事了,优化审判监督管理,深化审判机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科学发展、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夺取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司法保障。

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这一基本目标,准确认识和把握人民法院工作的性质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要求,牢牢把握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刑事审判要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法院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以有利于遏制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要坚持区别对待,着眼于预防犯罪、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对确有依法从轻情节的犯罪,应体现政策,从轻处理,注重教育、感化和挽救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人员,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民商事审判要高度重视改善民生,对劳动纠纷、医疗纠纷和涉农案件等更要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定纷止争为目标,以化解矛盾为主线,正确处理判决与调解的关系,继续加强和完善乡镇、社区的巡回审判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依法维护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要着眼于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特别今年是举世瞩目的奥运年,要高度重视涉法涉诉工作,在“案结事了”上狠下工夫,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行政审判要本着“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切实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司法监督权,依法调整行政法律关系,坚持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对行政行为实施有效监督,又要维护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要不断增强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积极探索通过协调和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努力使案件处理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促进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谅解与和谐,实现行政审判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要强化执行工作,充分发挥综合治理“执行难”的机制,通过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从源头上减少执行难;充分运用《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规定的执行强制措施,积极参与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继续加大对非诉行政案件特别是“两违”案件、计生案件的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监督,努力营造公正、高效、权威的执行环境。

二、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确保公正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关键是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一手抓好审判工作,一手抓好法官队伍建设。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强化干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意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

首先,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强忠诚教育,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积极探索新举措,紧密结合法官队伍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采取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切实抓出成效。其次,着力增强法官司法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审判水平,提高审判效率,使审判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再次,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两创”要求,加快审判运行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提高公正司法的能力,树立司法的公信力、司法的权威,努力营造“信法不信访”的局面。最后,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大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既要加强内部监督力度,又要加强外部监督力度,规范司法行为,规范法官的裁量权。要从影响案件审判质量的环节入手,积极完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案件审判质量监督评查、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和岗位目标管理等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综合性审判管理格局,确保审判执行权在有效的监督下行使。

三、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推进法院工作深入开展。

党的领导是开展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依法接受人大的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坚强后盾。在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及时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认真做好专项报告工作,继续完善法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实事求是地改进我们的工作。要继续认真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批评和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

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加大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力争在2008年底前完成法院审判大楼项目的主体工程建设。为适应信息化建设的需要,2008年完成法院系统三级联网与我院局域网的安全、有效的衔接,完成省高院效率评估流程软件的使用,加强审判法庭智能化建设,提高庭审的质量与效率。

各位代表,为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是历史赋予人民法院的光荣使命。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完成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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