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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人民法院2009年工作总结
时间:2009-01-09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2008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市中院、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三个至上”,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区委工作大局,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履行审判职能,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今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456件(含旧存424件),同比上升 31.25%,办结5833件,同比上升29.7%,其中审判案件4101件(含旧存221件),办结3781件,分别同比上升26.18%和24.7%,审结率为92.19%,解决诉讼标的3.89亿元;执行案件2355件(含旧存203件),执结2052件,执结标的1.05亿元。

(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

2008年,刑事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呈大幅度上升趋势,我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14件1231人,同比上升21 %和19.51 %,办结710件1226人,同比上升21.78%和20.08 %。在办结的刑事案件中, 盗窃犯罪达317件,占44.65 %,其次为交通肇事犯罪70件,占9.86%,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51人。

依法惩罚犯罪。对于抢劫、抢夺、盗窃、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严厉惩罚,保持高压态势。审结如汤俊杰等10名被告人抢劫案等“两抢”案件42件。依法惩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重点打击商业贿赂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7件,如徐国华等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及村干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等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17件,如被告人白雪、蓝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涉及犯罪金额近2500万元。

依法保障人权。保障被告人依法行使辩护权,做到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31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罪犯,依法从宽处理。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做好矫治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审判实践,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今年1月、6月、11月,分别给城北小学、碧湖中学师生上法制讲座。5月分别组织了丽水市大洋路中学部分学生和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旁听庭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缓刑犯的社区矫正工作。

(二)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2008年,随着经济形势的巨大变化和法院级别管辖调整,各类民商事案件大幅上升,我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302件,同比上升22.27%。共办结2995件,同比上升24.06%,结案率为90.7%,解决诉争标的2.82亿元。今年新收的案件中,债权债务类案件增幅尤其明显,借贷案件同比上升64%。其次是劳动争议案件63件,同比去年上升350%。

加强调解和息诉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将之作为了结纠纷、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和优先选择。完善各环节的调解工作机制,促使当事人自愿依法依理平息争端,做到案结事了。一年来,调解结案或经调解撤诉的占结案总数的40.19%。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和区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衔接配合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乡镇司法所、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继续推行巡回审判工作,积极指导、帮助基层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为构建“大调解”格局作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注重维护事关民生的涉案合法权益。审慎审理涉及民生的如劳动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款的分配、城市房屋拆迁、商品房买卖等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的案件,依法妥善化解。特别是积极支持配合江滨区块老城改造项目。

(三)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

2008年,我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85件,办结76件,同比上升123%。2007年10月,市中院确定全市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指定我院和龙泉法院管辖,是我院今年行政审判案件剧增的一个因素。案件类型呈多样化,主要是土地、房屋争议。

始终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全面贯彻落实全省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会议和第五次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的精神,坚持监督、维护、协调有机统一的行政审判原则,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全面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制。在市、区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出台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案件明显增多,共有10位局长出庭应诉。

全力抓好非诉讼行政案件的执行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强制执行局职能,服务市、区工作大局,为重点工程建设攻坚克难。共审查非诉行政案件56件,执结违章建筑强制拆除、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等非诉讼行政案件66件。认真研究分析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特点,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执行,如对市国土局申请的邱某、张某等户实施强制拆除,有力地推动了市区重点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力度,深入开展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

诉讼案件的大幅上升带来了执行案件的大幅上升,执行工作任务非常艰巨。我院从实际出发,不断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增强执行效果。2008年,我院共执结各类案件2052件,执行标的达1.05亿元,执结率为87.13%,有效执结1323件,有效执结率为62.05%。

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作用,不断完善与公安、工商、银行、房地产管理等部门的协助执行联络工作。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确保收结案动态平衡。4-5月,组织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春季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共执结各类案件343件,执结标的913.19万元。组织赴外地执行,促进地方经济。共组织干警赴外地执行311次,行程涉及7省28县市。用足强制执行措施,全年共拘留48人,查封、冻结1391次(含立案庭诉讼保全措施162次、诉前保全29次)。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全面运用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公开曝光、限制出境等新的强制措施。如我院对金华市一被执行公司因财产申报不实依法作出处罚,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目前,最高法院组织全国集中执行,我院以此为契机加强执行工作,抓紧清理积案。

规范执行行为。推广应用执行流程管理系统,对执行案件实施有效管理监控。规范刑事罚没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执行以及异地财产的处理。制定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委托评估、拍卖等中介工作。

三、强化涉诉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源头预防机制。坚持领导接访、联合接访等工作制度,树立“全院人员都是信访接待员”的信访工作观念,热心接待每一位上访人员。建立处理涉诉信访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制度化的工作引导和帮助群众通过正常途径解决纠纷。狠抓稳控工作,开展“迎奥运百日值班”活动,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对矛盾易激化和有赴省进京上访苗头的案件及时进行排摸梳理,提出防范对策,落实稳控措施,努力减少越级访人数,为奥运会和有关重大会议的顺利召开尽职尽力。

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强调责任意识,增强“创新形象、创新业绩”的主动性。区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意见》,我们倍受鼓舞。开展以树立全院干警职业荣誉感和职业认同感为目的的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宣传、典型案例讨论、工会文体活动。尊重人才,倡导终生学习理念,激发广大干警的上进心和工作积极性。珍惜已有荣誉,继续积极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文明单位等活动,使干警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以增强司法能力、确保司法廉洁为重点,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院队伍。今年我院徐建伟同志荣获全国“优秀司法警察”的荣誉称号。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三个至上”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法院干警,使广大干警永葆忠诚本色。

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注重理论与实务的结合,不断提高法官的法律素养和审判水平。把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纳入法院的经常性培训规划,认真组织人民陪审员的任前、任中业务培训。加强法官岗位轮换,5月份,我院开展中层干部考核和一般干警双向选择活动,以良好的用人导向带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落实从优待警的方针,积极主动争取干警职级待遇。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细化、落实责任。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注重事前、事中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经发现,立即从关心干部成长的角度给予善意的批评和建议;若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制度规定办理不姑息。继续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落实错案责任追究,防止徇私枉法、权钱交易、侵犯当事人权利等行为的发生,确保司法廉洁。今年针对人情关系可能对司法行为廉洁性产生的不当影响等不同情况,制定了《防止人情关系对司法工作不当影响的若干规定》、《干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更好地避免了制度漏洞,进一步加强了我院队伍管理。

五、狠抓审判管理,确保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能否向社会提供合格的公共服务产品,就看我们的案件办得公不公正。在以下几方面,我院作出了持之以恒的努力:

继续推行“随机滚动分案”制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科学设置案件流程,力求杜绝 “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在案件流程管理上,以领导事中抽查、案件审后评查的方式,抓紧制度的落实。

继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对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归档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坚持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审监分离。通过出台《关于防范“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关于涉银行不良债权转让案件暂缓办理的决定(试行)》、《关于加强人性化司法的指导意见》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案件的审理和执行。

严格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每月定期对已生效的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处理。认真开展违法审判线索登记和案件质量评查,今年对被上级法院改判的40件案件、发回重审的8件案件、检察机关抗诉、人大交办的案件进行全面认真的督查,发现确有差错的,及时依法纠正,并严格按照《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岗位责任制》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防微杜渐,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落实司法救助。对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中符合条件的131个案件的当事人缓交、免交诉讼费、执行费46.26万元。

六、注重多方位监督,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尊重和支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处理接受监督与依法独立审判的关系,进一步健全了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部署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主动加强与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虚心接受人大常委会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评议,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七、努力改善执法条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今年,在区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下,法院的物质装备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一是审判大楼建设。我院审判大楼建设项目自2007年底动工兴建以来,经过努力,于9月份结顶。目前各项工程进展顺利。二是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2008年完成了审判流程管理软件及执行管理软件的安装;完成了全省法院系统三级联网与我院局域网的安全、有效的衔接;完成了07年、08年案件信息的录入工作;加强审判法庭智能化建设,电子法庭建设初见成效。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逐步改善办公装备。全年向国家、省发改委累计争取资金988万元。添置了警车3辆、电脑51台。四是认真做好法院联系村工作。积极筹划落实、统筹计划,为联系村解决实际问题。走访贫困户,走访扶贫结对联系村,全院干警扶贫结对捐款1万余元。

在2008年的工作中,我院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取得了一些成绩。这既是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正确领导、支持和监督的结果,也是全院干警克服案多人少矛盾、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与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工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相比,我院不少工作还有待加强与改进。主要是目前与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案件还将大幅增加,审判力量不足,个别法官法律水平也不能跟上形势发展的要求;有的案件质量不高,部分案件超审限过长未结;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执法环境也有待改善;个别当事人以动辄上访、吵闹法院立案等极端方式,对法院进行司法要挟,以期达到某种诉讼目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全面提升队伍的司法能力,为“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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