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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人民法院201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2-03-08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2011429在丽水市莲都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积华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区法院2010年工作情况和2011年工作安排,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我院在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市中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创新特色审判模式,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832件,结案6341件,结案率为92.81%,审、执结标的金额7.09亿元。审判案件一审裁判息诉服判率为88.78%,一审裁判正确率为97.74%。审判、执行工作保持了良好运行态势。

 

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审判事业有新发展

 

(一)刑事审判宽严相济刑事审判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参与全区打黑除恶活动,推进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15类案件的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促进量刑公正和均衡。同时,认真贯彻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严把案件证据关。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19980人,结案517978人,审结率为99.61%,收结案数同比分别下降6.82%6.85%

 

从严惩处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全年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89人,共14名已经取保候审但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被告人依法决定逮捕并判处实刑。严厉打击侵财型犯罪行为,共审结抢夺、抢劫、盗窃和诈骗案件共250414人。依法打击社会影响恶劣的涉毒、涉赌犯罪行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571人、开设赌场等犯罪案件32132人。严厉打击涉众型犯罪和共同犯罪,共审结三人以上犯罪案件90505人。对多名被告人的刑事案件做到周密部署,科学调配警力,全年押解、庭审“零事故”。依法惩处利用公权力犯罪行为,共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11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

 

从宽教育轻微刑事犯罪被告人。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罪犯和初犯、偶犯、过失犯的处罚适用宽松的刑事政策,减少社会对抗。全年适用缓刑237人,缓刑率为24.23%。当前青少年犯罪仍处高发态势,全年审结青少年犯罪340人,占全年刑事被告人总数的34.76%。我院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在全市率先推行《关于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社会调查的办法》,公开聘请八名社会调查员,全年共对10名未成年被告人通过走访等方式开展社会调查并出具《评估报告》,协助我院及时找到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并适当量刑和妥善开展有针对性的矫正和帮教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民商审判定纷止争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432件,审结3190件,审结率为92.95%,解决争议标的金额4.94亿元。

 

高度重视保护涉案民生。抓好民本司法,不断提升司法解决民生问题的水平。及时组织学习和正确适用71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统一裁量尺度,妥善审理相关案件。依法保护公民尤其是涉“三农”人身财产权益,审结人身损害、宅基地纠纷、相邻关系、财产权属确认等案件645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审结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549件;妥善处理借贷纠纷,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253件;发挥社会价值引导功能,一审审结全国首例“QQ相约自杀”新类型案件,引起全国各大媒体广泛关注,对呼吁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心理健康、督促互联网企业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以及推动网络立法起到了积极作用;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80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等合计人民币19万元。

 

加强纠纷调解工作力度。坚持“调解优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民商事审判的全过程,妥善化解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纠纷。全年调解或调解撤诉各类民商事案件1397件,占43.79%,除公告、缺席判决案件外,可调案件调解率达59%。注重发挥“调解速裁中心”优势,着力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为诉讼当事人提供实实在在的司法便利。全年在立案阶段就通过速裁程序解决纠纷540件,其中调解400件,占74%,平均办理天数仅为9.8天,其中受理当天审结案件195件。完善每月乡镇巡回审判工作模式,探索通过审判方式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法律效力新途径,共裁定确认案件6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等多元化方式解决诉求。特别是碧湖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大调解”网络功能,依靠乡镇、村委基层调解组织力量,通过细致周到的司法服务,全年调解率为55.56%,目前已实现连续27个月审结案件“零上诉、零上访”。

 

(三)涉诉信访妥善调处将有效清理信访积案作为当前法院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载体。积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源头预防机制,做好判前析理、判后答疑工作,引导和帮助群众通过正常途径解决纷争。全年化解中央和省交办的信访积案23件,化解率为82.14%针对集资案件高发的特点,积极分析成因、现状和特点,广泛宣传防范,努力做好集资户和群体性敏感案件当事人的矛盾疏导工作。

 

二、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服务水平有新提高

 

(一)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途径。充分发挥法院与行政联席会议作用,始终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妥善审理涉及林业、环境污染等行政诉讼案件,促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5件(其中青田、缙云、松阳等法院移送管辖案件20件),审结44件,审结率为97.78%受理、审结行政非诉案件62件。

 

以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为契机,提升行政协调工作效果。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作用,发出《出庭提示书》和《出庭建议书》21份,公安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21件次,其中第一负责人出庭7件次。将行政协调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和谐。全年成功行政协调案件20件,占结案总数的45.45%,其中经协调原告主动撤诉案件13件。

 

以《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纪念宣传活动。派员到部分行政机关开展专题法制讲座;就行政审判中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发送《司法建议书》;邀请25家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现场观摩典型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上街开展行政诉讼法律咨询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完善执行长效机制破解“执行难”。执行工作全力抓好执行征信、执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和执行保障五大体系建设,整合社会资源,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774件,执结2528,执结率为91.13%,执结标的金额2.12亿元。

 

依法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作用,不断完善与公安、工商、银行、房地产管理等部门的信息对接和协助执行工作,提升执行效果。全力保障重点工程建设,依法对项某房屋予以强制拆迁。严厉打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如对张某等三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效震慑了恶意逃避执行的当事人。加强财产查控和处置力度,全年财产保全171件,保全标的价值达9980万元,共委托评估案件55件,拍卖标的物56件,合计拍卖价款2816万元。

 

不断创新执行方式方法推行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制度,制定关于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的若干规定,全年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2327人次,有效执结各类案件16件。规范集中查询制度,指派专人集中查询,提高执行效率。全年共向银行集中查询60批次2468人次,依法冻结和划拨被执行人财产。

 

重视弱势群体权益保护。高度重视非法集资案件的追赃工作,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努力实现资产最大化,尽可能挽回被害人损失。组织开展年底欠薪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

 

(三)推进法院各项建设优化司法环境。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司法环境有了明显的加强和改善。

 

法庭布局有新突破根据丽水经济开发区的发展特点,为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支持,2010531经省高院批准设立首个省级开发区人民法庭即南城人民法庭,并于1011举行揭牌仪式,正式开始受理案件。

 

办案环境显著改善积极争取各方资金支持,完成新审判大楼建设并于51投入使用,新增占地面积约12亩,新建建筑面积约8500平方米,并对旧楼进行改造,总投资约3000万元。目前,大中小审判庭增至18个,从根本上解决了庭审场所匮缺的问题,大大改善了办案条件。同时,加强审判大楼安保工作,通过安检、监控和巡查等措施,为群众诉讼创造更为安全的司法环境。

 

信息化建设成效突出稳步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完善法院系统三级联网衔接,在抓好外网网站建设同时,建成特色内网网站,将办公自动化系统融入网站功能,促使我院信息化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努力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司法公信力有新提升

 

(一)狠抓案件管理提升质效扎实开展“案件质量效率年”活动,全面运用全省统一的数字化、自动化案件质效评估系统,强化动态监督管理。定期召开质效分析会,对各庭实施每月“体检”,认真剖析,及时整改。创新管理模式,努力解决鉴定、送达难题。加强司法鉴定申请的审核工作,尽可能减少非必要鉴定,加强与鉴定机构沟通和督办,减少鉴定耗时。增强送达力量,及时送达司法文书,加快审判流程。加强审限跟踪管理,推行办案情况定期通报和督办制度。开展全院大办案活动,综合部门也参与办案,全力提高各项案件质效考评数据。全年,我院平均审理天数、平均审限天数和平均执行天数同比分别缩短了35.00%33.17%15.43%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素质。思想政治工作常抓不懈积极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等活动,保证各项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建带队建”,组织开展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彰显党员法官风采。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严格执行《莲都区人民法院人才工作规划》,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和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严把进人关,加强法官特别是年青法官的培养,着力培养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加强教育培训和调研工作,注重理论与实务的结合,不断提高法官的法律素养和审判水平。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完成18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三)创新法院文化塑造精神。大力推进特色文化培养。将特色文化融入法院各项工作中,积极弘扬法院公正、廉洁、高效的司法形象。依托建院60周年庆祝活动平台,组织了以“金色的天平”为主题文艺汇演活动,获得高度评价。完成了《莲都审判志》编纂和出版工作,该志系统回顾和记述了建国以来我院审判改革和发展历程。鼓励干警积极组织开展篮球赛等团体体育运动。高度重视廉政文化建设。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多管齐下,全面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确保司法廉洁。

 

(四)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公正。坚持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等外部监督与进一步加强法院自身内部监督有机结合,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严格按照《丽水市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主动向人大报告法院重大工作部署、法庭设立和重大案件办理等情况。7月份,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了我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报告,我院认真落实了审议意见。做好院长、班子成员以及中层干部定向联络人大代表工作,通过主动邀请各级代表、委员视察、指导法院工作、旁听庭审以及上门走访等形式,及时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法院工作。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审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4件,对确有瑕疵的2件抗诉案件依法予以改判。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院领导参加“百姓热线”电台上线直播节目、定期编发《莲都法院报》、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网上公布开庭信息、设立并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和邮箱,进一步增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将法院各项工作置于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加强自身内部监督加大对信访举报投诉、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再审、终结执行程序等案件的评查力度,对存在案件质量问题的案件分别追究责任。

 

各位代表,我院2010年大事、喜事多,各项工作成绩斐然,实现了新的突破。这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法院致以诚挚的谢意!

 

同时,应当看到,我院工作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民间借贷和企业集资案件大量涌现,协助有关部门化解集资矛盾的成效不明显;执法环境欠佳,互联网等媒体影响司法审判工作;个别办案人员水平不高、作风不实;少数案件质量不高,效果不好;执行五大体系功能尚待发挥。对于这些问题,我院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新的一年里,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深入持续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为全区“十二五”起好步、开好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党的90岁华诞献礼。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贯彻能动司法,坚持服务大局。进一步将法院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衔接,找准服务经济发展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协助有关方面做好矛盾比较集中的民间集资纠纷处置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依法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确保经济安全,既要切实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为其创造优质的发展环境,又要对严重资不抵债且扭亏无望的涉案企业依法实施破产或强制清算,让其有序退出市场。同时,要努力培养和提高从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和分析问题的能力,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工作,主动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

 

二是狠抓审判执行,提高司法水平。更新审判理念,准确把握形势发展,依法妥善处理调结构、防通胀、促转变、保增长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建设。结合典型刑事案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主动联系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教育工作。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在程序对接、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协调配合,积极参与党委领导下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重点加强敏感案件与乡镇(街道)沟通联系工作,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力促诉调对接规范化、常态化。依法妥善审理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民商事案件,创新和拓展司法便民措施,不断加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继续推进执行五大体系建设,加大赴外地执行案件的力度,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在查找和处置涉案财产上寻找新途径,寻求新突破。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注重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中的运用,构筑以合议庭、庭长、审(执)监庭、院领导和审判委员会为主体的综合立体管理机制,切实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和效果。同时,完成旧楼外部改造,启动南城人民法庭筹建工作,不断夯实审判执行工作的物质基础。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弘扬法院文化。坚持“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进一步加强法院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庆祝和纪念建党90周年活动为契机,进行生动深刻的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将依法公正办好每一起案件作为加强政权建设的具体实践,使法院队伍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坚持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将提升执法水平和司法能力放在人才工作首要位置。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增强法院管理的文化内涵。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把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四是落实审判监督,确保司法公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的定向联系和沟通,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创“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面实现司法公开,推进司法公正。有计划地定期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让更多的群众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坚持反腐倡廉建设,积极开展司法廉洁警示教育活动,努力构建符合我院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突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制约,确保裁判公正规范、作风清正廉洁。始终坚持对不公、不廉行为“零容忍”,严肃追究差错案件承办人员和违纪违法人员责任。

各位代表,“十二五”宏伟蓝图的展现,带给法院更为艰巨的历史使命。我们将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为完成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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