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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人民法院201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2-03-09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07 年以来, 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积极践行“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以抓好“八项司法”为切入点,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贯穿各项工作始终,法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 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全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 30801 件,办结 30320 件,均比上五年增长了 40% 。其中,受理诉讼案件 19436 件,办结 19110 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 18.18 亿元;受理执行案件 11365 件,办结 11210 件,执结标的金额 8.32 亿元。五年来,被改判案件 265 件(含重审、再审案件),占办结案件总数的 0.87% 。

    (一)落实宽严相济政策,维护社会稳定

    刑事审判充分运用刑罚手段,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 2964 件 5256 人次,办结 2961 件 5253 人次,有力维护了我区社会和谐稳定。

    当严则严,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 积极参与全区打黑除恶活动, 依法严厉打击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共依法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580 人次。注重从源头上有效打击、震慑犯罪,审结“两抢一盗”案件 1358 件 2441 人次、毒品犯罪案件 137 件 276 人次、涉赌案件 137 件 446 人次。审结社会关切的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 15 件 19 人次。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特别是建筑领域的经济犯罪行为,共审结该类案件 63 件 72 人次,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7 人次。积极 做好《刑法修正案(八)》贯彻执行工作 审结危险驾驶新罪名案件 25 件 25 人次。

    当宽则宽,坚持惩罚与教育矫正并重。 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罪犯和初犯、偶犯、过失犯的处罚适用宽松的刑事政策,减少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积极 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 认真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全面落实扩大指定辩护等工作,多种形式保障刑事被告人合法权利 ,做到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在全市率先推行《关于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社会调查的办法》, 对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缓刑免刑率为 33.25% 。妥善开展有针对性的矫正和帮教工作 ,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努力服务民生

    由于管辖权调整和经济社会形势深刻变化影响,我院各类民商事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 15801 件,审结 15483 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 18.07 亿元。

    高度重视保护民生权益。 及时组织学习和正确适用《侵权责任法》、《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新颁布的法律, 统一裁量尺度,依法保护民生。突出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 2469 件。尽可能维持家庭关系,审结离婚纠纷案件 2008 件,经调解和判决维持婚姻关系 670 件,占 33.37% 。努力提升司法解决民生问题的水平,依法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益,审结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1776 件,其中调解撤诉 1005 件,占 56.59% 。针对辖区高利贷与民间借贷混杂,以及大量债务人刻意躲债、下落不明的特点,积极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并妥善审理相关案件,共审结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6228 件。 邀请有关方面开展医疗、物业纠纷座谈会,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 针 对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土地征用补偿款等纠纷案件,与乡镇(街道)充分沟通,尊重调处意见,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不断创新调解方式方法。 充分发挥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各环节的调解工作机制,促使当事人自愿依法依理平息争端,做到案结事了。 主动参与全区“大调解”体系建设,设立“司法调解指导中心”, 和区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衔接配合工作的若干意见》, 对诉讼调解、巡回审判和诉调对接等各方面工作进行了完善。 设立“调解速裁中心”,将事实比较清楚的债权债务、民工工资等十类案件纳入速裁范围,实行诉讼“快车道”, 为诉讼当事人提供实实在在的司法便利。探索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新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等多元化方式解决诉求。建成了“温馨调解室”,将更柔性的圆桌调解和文化格言融入刚性的司法审判当中,受到当事人欢迎。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民商事案件调解,进一步提高了调解率。针对交通事故多发的现状,南城法庭与交警部门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诉调对接机制,共同及时调处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效果。五年来, 共调解撤诉各类案件 6701 件,调撤率为 43.28% 。

    (三)运用 行政协调方法,妥善化解争议

    由于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指定管辖,以及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等新类型案件大量出现,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增加、审理难度提升。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 254 件,审结 249 件。受理、审查非诉行政案件 417 件。

    加大行政协调工作力度。 行政审判始终把行政争议的预防和化解作为工作重点,注重 在案件当事人之间开展协调工作。 通过发出《出庭提示书》、《出庭建议书》和庭前沟通等方式, 力促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同时,将行政协调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积极妥善化解行政争议。通过协调方式促使当事人自愿撤诉 63 件,协调撤诉率为 25.30% 。

    监督与支持依法行政并重。 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依法判决维持行政行为等行政机关胜诉案件 113 件,判决撤销行政行为等行政机关败诉案件 43 件,驳回起诉和原告撤诉等案件 93 件。 对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通过 受邀到行政机关开展专题法制授课交流,以及邀请 行政执法人员现场观摩典型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等方式加强沟通,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升。积极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四)发挥执行机制作用, 提升执行效果

    执行工作全力抓好“执行五大系统”建设, 整合社会资源, 综合治理 “执行难”,取得明显成效。

    完善执行机制。 充分发挥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作用,不断完善与相关部门的协助执行工作。与人民银行沟通,做好被执行人失信信息与征信系统信息对接工作;与公安机关联系,对决定司法拘留且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进行网上布控;同时,积极与工商、国土、城建、各商业银行协调,完善执行查控机制,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与区综治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执行工作联络员及信息员制度的通知》,通过聘请辖区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 17 名执行联络员和 369 名信息员,发动基层组织力量协助执行工作。 推行 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制度,进一步提升执行效果。成立“执行指挥中心”,随时接听举报,实行快速有效执行。

    创新执行方法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全面运用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 立即执行 、限制出境等新的强制措施。 利用电视台“老赖曝光台”栏目和网络等媒体,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曝光,进一步增强了执行威慑。开展了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对有履行能力而逃避拖延的被执行人,用足用好罚款、执行迟延履行利息等法律手段,加大了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违法行为的惩戒预期。加强执行和解工作,通过多元化手段促进案结事了。高度重视系列案件执行工作,通过统筹部署、逐案分析、集中执行的方式,大力化解社会矛盾,执结了一批有较大影响的系列案件,获得各方好评。依法使用强制执行措施,通过采取查封、冻结、司法拘留等多项措施,执行效果进一步提升。

    规范执行行为。 推广应用执行流程管理系统,进一步推行执行实施与执行听证、执行裁决的分离,对执行案件实行有效监管。进一步规范刑事罚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异地财产处理,以及委托评估、拍卖等中介工作,加强对执行款物的监督管理。

    二、 发挥能动司法职能,主动融入市区工作大局

    五年来,我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能动司法,依法支持市区建设,为中心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主动服务工作大局。 抽调骨干力量,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做了大量艰苦的调处工作,促使 34 件涉及江滨区块旧城改造项目案件圆满办结,切实保障了该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开展了“重点工程服务月”活动,通过组织走访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工程指挥部等,主动了解重点项目建设遇到的涉法难题和司法需求,并提供司法建议。妥善做好城北区块非诉行政征迁案件矛盾调处和执行工作,采取多元化手段促使滞拆户自愿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为城北区块顺利建设做出了努力。

    妥善调处涉企纠纷。 通过走访企业, 主动了解企业困难,积极服务企业生存发展。出台了《进一步为中小企业加强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规定了诉调衔接、立案指导和“绿色通道”等便企利企制度。灵活运用保全措施,加大涉企案件调解力度,合理确定企业债务履行期限,尽可能为有前景的企业生存和发展提供司法帮助。

    创新环保特色审判。 针对市区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和考验,我院整合内部资源,成立了“环境保护案件审判中心”,对审理环境案件、打击环境犯罪、鼓励公益诉讼、宣传环保法规和协调职能部门等工作提出具体创新举措。《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对我院的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积极参与平安创建。 严抓依法办案,健全源头预防机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妥善化解信访矛盾。坚持领导接访、联合接访等工作制度,树立“全院人员都是信访接待员”的信访工作观念,热心接待每一位上访人员。依法引导和帮助当事人以正当方式实现权利,妥善息访多起越级访案件,一些信访老案也得到妥善化解。不断拓宽和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和载体,以点带面,组织开展了 “法庭进校园”等活动,有效预防了青少年犯罪 。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报道了全市首例“摩托车醉驾入刑”和适用“禁止令”等案件,主动发布社会关注的开设赌场等类型犯罪数据、特点和后果,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起到了警示作用,改善了守法环境。主动邀请辖区新当选的村两委干部、企业代表、在校学生等各类人员旁听刑事案件庭审,经常性地组织开展了“公众开放日”活动,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三、 创新机制强化管理, 积极回应群众司法关切

    落实司法为民便民。 完善以立案接待大厅为平台的纠纷分流机制,建成新立案接待大厅,推行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服务。不断完善便民为民措施, 配置了便民伞,并提倡“一个微笑、一杯暖茶、一声问候”的温情司法服务,获得当事人好评。 为更加方便当事人诉讼,服务开发区发展建设,增设了南城人民法庭。严格执行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大幅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 432 件案件当事人办理缓减免诉讼费和司法救助等合计 172.45 万元。荣获了 “省级文明单位”、 “省级文明窗口”和“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推进阳光司法创建。 从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等六个方面研究建立健全开放、透明、便民、信息化的阳光司法工作机制。例如,通过法院外网公布 开庭信息、 立案收费标准、当事人权利义务、诉讼风险以及生效法律文书。在法院系统率先开通官方微博,宣传法院工作,传播法院文化。认真分析微博使用管理中的问题并提出建议,获得省委领导和省高院齐奇院长批示肯定。同时, 通过院领导参加“百姓热线”电台上线直播节目和“百姓热线下基层”等活动、设立并公布 24 小时举报电话和邮箱,进一步增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将法院各项工作置于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强化审判监督管理。 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 全面运用全省统一的案件质效评估系统,科学分析审判执行工作运行状况, 突出强调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对审判流程和办案质量效率的动态控制和静态评查,强化对疑难、复杂、重大群体性案件的监督、指导职能; 明确限定各类案件平均审限,改革集中送达模式,减少非必要鉴定,最大限度缩短办案时间; 对案件程序事项、证据认定、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法定标准进行严格检查,开展了数字化法庭建设,确保了审判公开、程序到位; 全面推行“随机滚动分案”制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杜绝 “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 实行案件质量问责制,加大对信访举报投诉、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再审、终结执行程序等案件,以及每个案件裁判文书的评查力度,严格落实违法审判的责任追究。出台《诉讼(执行)案件归档报结实施办法(试行)》,运用考核杠杆推进归档报结工作,有效减少了抽屉案发生。

    加强基层司法保障。 积极争取各方资金支持,完成新审判大楼建设和旧楼改造工程,新增占地面积约 12 亩,新建建筑面积约 8500 平方米,大中小审判庭增至 18 个,从根本上解决了庭审场所匮缺的问题,大大改善了办案条件。 完善了法院系统三级联网衔接,在抓好外网网站建设同时,建成特色内网网站,将 办公自动化系统融入网站功能, 促使我院信息化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同时,加强审判大楼安保工作,通过安检、监控和巡查等措施,为群众诉讼创造了更为安全的司法环境。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加强司法文化建设。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不动摇, 扎实开展了 “深化作风建设年” 、 “创先争优”和 “人民法官为人民” 主题实践等活动, 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服务意识, 确保 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永葆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开展法院文化建设,编撰了《莲都审判志》,培养了院花“莲花”文化,组织了主题摄影比赛、 “金色的天平”建院 60 周年庆祝活动和“永远跟党走”庆祝建党 90 周年文艺汇演等活动。 同时, 将特色文化融入法院各项工作中,积极弘扬法院公正、廉洁、高效的司法形象。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强化人才战略,制定了《 2009 - 2013 年莲都区人民法院人才工作规划》,牢牢把握“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三个环节,按照“分类管理”要求,着力做好法院人才建设,优化人才资源。 加强法官岗位轮换,开展了中层干部考核和一般干警双向选择活动,以良好的用人导向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通过资深法官“传、帮、带”,加强青年法官培养,重点培养提高青年法官做群众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将开展学术调研作为培养锻炼业务骨干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干警理论业务素质,获得“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 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制度化建设优势, 制定了《防止人情关系对司法工作不当影响的若干规定》、《干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 《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排查梳理 9 大类 135 个风险点 ,更好地避免了制度漏洞,加强了我院队伍管理 ,进一步强化了法院风清气正的内部环境。 创新《廉政监察员制度》,聘任部门中层副职和资深法官为部门廉政监察员,加强内部监督。严格 落实《廉政建设责任状》的签订工作, 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 加强对法官业外活动的监督,做到警钟长鸣,确保司法廉洁。

    五、诚恳接受人大监督,促进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牢固树立“监督即支持”理念,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和 《丽水市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坚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部署 ,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定向 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和 “旁听庭审月”等活动, 定期向代表、委员寄送《莲都法院报》 ,邀请代表、委员到我院旁听案件庭审,主动通报工作,征求意见、建议并认真研究办理,法院各项工作得到不断改进。

    五年的扎实积淀换来我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这既是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正确领导、支持和监督的结果,也是全院干警团结拼搏、攻坚克难的成果,更是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帮助、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院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例如各类案件数量目前仍然维持在高位运行,办案压力依然较大;个别案件质量不高,效率偏低,审判管理还需要不断加强;疑难、复杂和矛盾尖锐、易激化的群体性案件大量增加,法官做群众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上述问题,我院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予以研究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 我院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 十七大和即将召开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坚持能动司法, 以切实加强审判管理为抓手,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着力提升法院文化,不断 提高队伍素质和司法能力,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全面履行审判职能, 努力 为推进市区共建、打造“三大莲都”和实现“三个率先”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大局。 充分认识全区发展黄金期和矛盾凸显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及时妥善化解因征地拆迁、企业融资、环境污染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保障市区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着力提升打击犯罪和普法宣传效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延伸司法职能,注重运用审判权规范和引领市场行为,倡导公平诚信的社会风气。积极做好困难企业涉案纠纷的审判执行工作,尽可能帮扶有市场、有前景的企业脱困解难、转型升级。

    二是狠抓审判管理,提升办案质效。 将切实加强审判管理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最佳切入点和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强化案件质量效率评估体系功能,真正将办案质量视为“生命线”,让办案效率走上“快车道”。努力建立、细化和量化“全院、部门、个人”三级质效考评体系,注重把握办案节点,善于利用质效数据分析当前审判、执行工作的主要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提高,力求以公开、公正、高效、有序的司法服务赢得群众信赖。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维护民生权益。 进一步拓展诉讼服务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方便快捷地参与诉讼活动、享受优质司法服务的需求。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做到立、审、执兼顾,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度重视信访化解工作,积极推进涉诉信访积案调处,全力减少信访新案发生。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不断加强和创新司法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工作,主动融入全区“大调解”体系建设,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能力水平。 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的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重点提炼升华司法信仰和司法经验,以文化层次提升推进整体工作全面发展。始终坚持抓纪律作风建设不放松,确保队伍司法廉洁。拓宽法官发展平台,将提升司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放在人才工作首要位置,提高法官调研分析问题、做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力求实现 “ 局部工作与全局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 的统一。

    五是自觉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 始终坚持“监督即支持”理念,及时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络,主动听取代表意见建议。认真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及时全面地改进法院工作。着力推进阳光司法,重视利用互联网等各种途径公开审判工作,切实做到“让公正看得见”,让群众“更了解、更理解、更支持、更满意”。

    2012 年重点工作

    扎实抓好今年法院工作,对于实现今后五年整体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将严格按照区委对我院各项工作要“走在全市前列”这一要求,加强自身建设,狠抓审判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服务全区发展。

    一是以细化三级考评体系为重点抓好案件质量效率提升。 依托案件信息数字化管理手段,将全院、各个部门和每位法官的办案数量、质量、效率等各项指标数据定期予以逐项排序,并进行对比分析和科学考核,实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力促我院质效数据“整体推进,重点提高”。

    二是以妥善调处社会矛盾为重点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以设立“司法调解指导中心”和开展“大调解”试点工作为契机, 注重纵横协调,进一步 加强委托调解、庭前调解和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工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提升效果。以建立、落实领导干部带头约访、下访和定期接访等制度为抓手,认真解决当事人合理诉求。

    三是以扎实开展两项活动为重点抓好法官队伍素质提高。 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在全院范围内开展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结合法院文化建设,以 认真分析、整改自身问题、不足和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基础,积极做好 “ 进村入企、助推发展、强化服务 ” 各项工作。

    四是以完善落实监督制度为重点确保办案公开公正廉洁。 在坚持抓好现有各项监督机制落实工作的同时,不断拓宽监督途径和载体,提升监督效果。例如,全面运用数字法庭同步录音录像功能,加强对庭审程序、司法礼仪的内部监督。通过完善和落实法院领导与代表中心组、法官与代表的定向联络制度,进一步畅通听取民声、民意的渠道,促使法院各项工作与时俱进。

    新的历史时期,党和人民赋予了法院更高的期待和要求。今后五年,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努力提高司法水平,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努力为保障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法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三个至上”: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八项司法”:能动司法、和谐司法、民本司法、协同司法、规范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基层司法。

    “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

    管辖权调整: 近五年,我市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经历三次重大调整。 2007 年 4 月,管辖标的额上限从 50 万元调整至 150 万元; 2008 年 2 月,调整至 500 万元; 2009 年 1 月起,再次调整至 2000 万元,且部分婚姻家庭等案件管辖权取消上限。

    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指定管辖: 2007 年 9 月,全市法院开始推行该项制度。我院除审理市、区行政诉讼案件外,还需审理青田、缙云、松阳、龙泉、景宁等法院移送指定管辖案件。

    “执行五大系统”: 执行征信系统、执行查控系统、执行惩戒系统、执行监督系统、执行保障系统。

    “ 两排查一促进 ” 专项活动:今年 2 月开始,全省政法系统统一组织开展该项活动,即以行政村和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整治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突出问题,促进 “ 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 ” 工作完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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