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
要规范司法权力运行
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
促进司法公正
7月28日上午,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员额法官履职评议工作动员会在莲都法院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立新出席会议并讲话,莲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玉香作表态发言。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建祖主持会议。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法制(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管青林介绍了本次员额法官履职评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通过电脑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本次评议的5名员额法官(其中科级干部1名、中层干部2名、普通干部2名)。
莲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玉香
代表区法院作表态发言
一是增强政治自觉,充分认识履职评议的重要意义。把评议作为个人履职情况的一次“政治考查”和“全面自检”,高度重视本次履职评议工作。
二是坚持严实标准,切实提升履职评议的行动自觉。将履职评议作为推动工作、促进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正感受的有效抓手,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有效提升履职评议的见实见效。以此次评议工作为契机,将评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群众反映的突出、共性问题结合起来,坚持跟踪问效,真正把评议整改的成效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立新
作动员部署讲话
对开展员额法官履职评议工作
提出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深刻领会履职评议的重要意义
开展法官履职评议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莲都建设的需要,是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公正司法的需要,是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司法为民的需要,以对法律、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投身到评议工作中,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推动法院工作、强化司法队伍现代化建设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
二、明晰方向、突出重点,准确把握履职评议的总体部署
履职评议是对法官队伍的一次“健康体检”,要克服消极思想和抵触情绪,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做到“人大主导主推与法院主体主责、履职评议与主题教育”两个结合,把握“党的领导、依法评议、实事求是”三项原则,紧扣“准备动员、评议对象自查和走访调研、集中评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确保评议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切实增强履职评议的工作实效
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有条不紊地安排好评议工作;要密切衔接,统筹推进,正确处理好接受评议和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评议与工作“两不误、双促进”;要严守纪律,清正廉洁,自觉服从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的相关要求。
区法制委相关成员,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法官履职评议工作组成员以及法院全体干警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