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莲都法院出台《莲都区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试行办法》,积极创新涉环境保护案件审理模式,专设“环境保护审判中心”,实行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审合一”,负责审理因污染环境、破坏及影响生态资源而引发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同时,灵活运用生态恢复性司法机制,主动延伸涉环境保护审判司法服务等,积极做好涉环境保护审判工作(叶文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