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法院案款系统合作银行的通知》精神,莲都区人民法院特邀请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参与招标。莲都区法院于2016年3月28日在三楼320会议室开标并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有效标书进行了评审,并依规公示中标单位。如下:
莲都农村商业银行中山支行
莲都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