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首个申请破产企业浙江力帆革业有限公司资产重整程序中最后一笔债务处置完毕,标志着该企业顺利实现重整。该企业的成功重整,不仅有效化解了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引发的各种社会风险,也为我市今后企业破产重整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样本。
浙江力帆革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10日,主要经营合成革和合成革浆料生产、销售业务,因经营不善等原因,该公司负债2亿余元,严重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无法正常生产经营,遂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我院于2012年4月28日裁定受理了该破产重整案件,并于同年12月24日裁定批准了经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且由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因该公司债务中涉及巨额保证担保债务,能否成功重整,将影响丽水开发区整个区域内合成革产业的健康发展。为确保重整计划的顺利实施,我院一方面加强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另一方面加强对管理人的业务指导,经多番努力,历时近两年终促成该公司成功重整。
(南城 韦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