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舒维云院长在一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寄给他的一封感谢信上批示:感谢陈威的敬业与智慧。老百姓的感情是非常纯朴的,哪怕是一点点的成果都给予很高的评价,这更加促使我们的执行工作要更上一层楼,建议通报全院表扬陈威,同时,请执行局在穷尽措施提高执结率上再下功夫。
近日,申请执行人王群芬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送至我院,并写了一封感谢信直接寄给我院舒维云院长。对陈威同志表示感谢,并对我院领导及工作人员的务实作风和为民情怀给予高度评价。王群芬在感谢信中写到:“陈威法官年纪虽轻,工作却很认真负责,且有智有谋,处事果断,很有一套!莲都法院领导有方,工作人员干得漂亮!对莲都法院领导和执行人员万分感激!”
2013年12月15日,我院受理了申请执行人王群芬与被执行人贾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为人民币6万元及利息。该案由我院干警陈威同志承办。执行过程中,陈威同志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贾某,积极敦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均以没钱为由予以拒绝。后被执行人贾某为躲避债务,下落不明。今年9月7日(中秋放假期间),我院通过公安机关网上布控发现了被执行人贾某的行踪,陈威同志立即与另一名执行人员蓝天辰放弃假期赶赴现场,并于当晚19时左右将被执行人贾某传唤至我院进行执行谈话,并做好将贾某司法拘留的准备。经过近四个多小时的思想教育和法律释明工作,当晚11时左右,被执行人贾某终于同意支付执行款,并让其家属取款人民币5.8万元,现场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王群芬。该案得到妥善解决。
领导寄语:陈威同志是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许多好人好事中的一位,这一面锦旗和这一封感谢信,表明了只要我们心系群众,真心实意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人民群众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感谢的是我们全院法官,感谢的是我们党和政府,这也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要求我们要把工作做的更深、更细、更好;要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标准;要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落实在每个案件的办理中;要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